桂阳县联社:加强党员管理,践行“两学一做”

点击数: 时间:2016-09-23 作者:周小璐 来源:桂阳县联社

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为践行“两学一做”,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必须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严把党员入口关,疏通党员队伍出口,提高党员素质,保持党的先进性,健全党组织肌体,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近期,桂阳联社根据《党章》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印发了《关于加强党员管理的通知》。通知内容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规范入党程序,二是强化不合格党员清理。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明确了入党基本程序。为使广大入党积极分子进一步了解入党程序,又将入党基本程序的具体入党步骤中需注意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说明。

根据2014年10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和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并结合该联社实际,作出了具体的认定标准和处置办法。认定标准主要体现在理想信念、组织纪律和工作三方面,其中工作方面主要考察党员职工的履职能力、工作作风、服务意识和社会影响等方面。并要求认定不合格党员,要注意区分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个人原因和组织原因、一时表现和一贯表现,既要坚持标准、严格界限,又要实事求是、理性分析,对党员的政治生命负责。

按照《党章》和中组部的有关规定,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办法分为限期改正、自行脱党、劝其退党、除名四种。通知要求在民主评议中确定为不合格党员的,应区别不同情况,妥善进行处置。凡是不合格党员的处置,都必须由所在党支部讨论认定,在审核把关上,实行分级负责,从严要求。本人签字,党支部审核,联社党委审批。各级党组织在认定、审核、审批后,必须签署核实认定意见,并认真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为确保规范入党程序、强化不合格党员清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经该联社党委同意,决定成立党员行为评价小组,建立组织领导机制。对于先进员工发展入党采取组织与其谈心、职工积极汇报机制,随时掌握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帮助其更好地达到党员标准。对于不合格党员清理采取约谈机制,经批评教育、限期改正之后,仍无法达到合格党员标准的,一律清除出党。

为严把党员入口关,疏通党员队伍出口,该通知还严明了组织纪律。要求入党的员工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中不得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在投票、表决活动中不得违背组织原则搞非组织活动,组织、怂恿、诱使他人投票、表决;不得进行其他违反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有关章程的活动。被清理的不合格党员,必须围护党的团结,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跟组织讨价还价,不得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职工党员在民主推荐、民主评议过程中,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平等的原则,不具备党员标准、不起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就不是合格党员,就不能发展入党;已经入党的,严格按照通知精神进行清理,绝不姑息。

该通知下发后,要求各党支部认真组织学习、讨论,并结合各支部实际情况,严格加强党员管理,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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