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农商银行:举办反洗钱业务培训

点击数: 时间:2017-05-18 作者:办公室 来源:浏阳农商银行

为加强反洗钱管理,全面提升反洗钱工作水平,根据人民银行和省市联社的有关精神,浏阳农商行于5月12日开展了一期反洗钱业务内部培训。总部反洗钱领导小组成员、各支行行长和分理处主任、全行反洗钱兼职专员、稽核大队全体成员、部分村镇银行行长及委派会计共126人参加,谭继友副行长出席培训开班仪式,并就认真落实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全面加强反洗钱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

此次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学习《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由结算管理部李深洋副主任进行解读。新《管理办法》在规章层面明确了金融机构切实履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的新要求,变化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明确以“合理怀疑”为基础的可疑交易报告要求。二是将大额现金交易的人民币报告标准由“20万元”调整为“5万元”,调整了金融机构大额转账交易统计方式和可疑交易报告时限。三是新增规章适用范围、大额跨境交易人民币报告标准等内容。以人民币计价的大额跨境交易报告标准为“人民币20万元”。四是对交易报告要素内容进行调整,增加“收付款方匹配号”、“非柜台交易方式的设备代码”等要素,删除“报告日期”、“填报人”和“金融机构名称”等要素,设计了要素更加精简的《通用可疑交易报告要素》。

此次培训的开展,有助于提高可疑交易报告工作有效性,有助于预防、遏制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活动,为该行自7月1日起执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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