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加强农商银行内部审计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点击数: 时间:2018-12-21 作者:沈炎林 来源:省农信联社稽核审计部

2018年审计署令发布了新修订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与原规定相较,《规定》进一步拓展了内部审计职责范围,增加了“建议”职能,将监督范围拓展至内部控制、风险管理领域。为进一步强化内部审计独立性,《规定》明确要求内部审计机构或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机构应当在单位党组织、董事会(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如何运用内部审计结果,《规定》专设一章要求单位内部应加强内部审计结果运用,建立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内部审计与其他内部监督力量协作配合机制、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机制等机制,并将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干部和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面对内部审计制度的重要调整和完善,根据工作需要,对全省农商银行内部审计开展情况进行了调查,并结合我省农商银行内审工作实际提出工作建议。

一、基本情况

从调查情况来看,全省农商银行内审工作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设立了稽核审计部门。全省所有农商行均单独设立了稽核审计部,专职负责本行稽核审计工作。二是配备了专职审计人员。至2018年9月末,全省农商银行共有专职稽核审计人员757人。其中40岁以下的占33.58%,40-50岁的占49.89%,50岁以上的占16.53%;专科学历占53.26%,本科学历占40.21%,研究生学历占0.95%,高中(中专)占5.58%。三是积极开展了审计项目。近年来,农商银行稽核审计部门开展了全面审计、整体移位稽核、经济责任审计、突击检查、机关内部审计,有选择地开展了信贷、财务、资金、支付结算、电子银行、内控安防、反洗钱等专项审计和一些临时性审计项目。

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在省联社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农商银行认真贯彻落实省联社《审计工作指导意见》《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指引》要求,充分发挥了内部审计的监督与服务职能,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任务,发挥了审计监督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亟待妥善解决。

1、组织架构不够健全。部分农商行没有按照要求在董(理)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没有建立审计委员会向董(理)事会的工作报告机制。部分设立了审计委员会的农商行,审计委员会成员的选聘、职责的履行等没有完全按照监管要求落实。没有建立区别于业务条线的审计人员薪酬激励和约束机制,影响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2、审计人员力量不足。审计队伍人员数量不足、整体素质不适应、稳定性不够,没有按规定配足配齐。部分农商行不愿将业务熟练、综合素质高的青年骨干员工安排到审计岗位,全省稽核审计人员40岁以上的占了67%,专科及以下学历占了一半。

3、审计成果运用不充分。审计成果运用相关制度办法不完善,有些农商行主要负责人对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履行流于形式,整改意识不强,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存在以罚代处、屡查屡犯或边改边犯等现象。

三、对策与建议

1、加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一是要理顺内部审计管理体制。只有保证内审部门与被审计对象及其相关业务活动相分离,才能保障其独立性。农商银行要根据规定和指引要求,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由董事长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在董事会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根据内部审计工作需要,设立总审计师,协助农商银行党委、董事会管理内部审计工作,在组织上保障内审部门的独立性。二是要强化内审部门职责。要根据规定和指引要求,进一步明确内审部门在对本行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内控合规、财务收支、信息科技和公司治理方面的审计监督职责,及跟踪督促问题整改、提出处理及处罚建议等职责。行党委会及董事会要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年度审计计划、审计质量控制、问题整改和队伍建设等重要事项,增强内部审计的权威性。三是要拓展内部审计工作内容。农商银行内审部门要根据省联社年度审计工作指导意见和本行董事会工作要求,结合本行经营、风险情况,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将内审工作范围覆盖到所有部门及分支机构。在对信贷、财务、资金、支付结算等重点业务及经营情况的真实性、合规性等领域审计的同时,增加对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战略决策执行情况等领域审计。同时,创新审计方法,变事后审计为事前审计,把事前审计结果作为工作开展的前提,建立项目跟踪审计体系来进行事中审计,及时发现问题,提升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2、加强内部审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是坚持问题导向。“问题导向”的本质就是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根本目的是提高工作效率。当前,农商银行审计资源不足与审计任务繁重的矛盾客观存在,这一客观现实要求我们必须对审计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因此,要实现审计全覆盖,应当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对重点业务、突出问题、员工反映较多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大审计力度和频次,实现有重点、有计划的审计全覆盖。二是关注重点风险。内部审计关键是把握风险发生的重点区域,当前农商银行面临的风险主要是操作风险。对此,内审部门应从规章制度的执行、业务流程的管理、合规风险的管控等方面加强监督。在此基础上,对本行的信贷、财务、内控合规及基层支行干部的履职情况实现重点覆盖,在实施审计时有的放矢,提高审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加强审计队伍建设的专业化和职业化。一是多渠道充实。在每年的新员工招聘中,有计划、有目的地招录一批会计、审计类专业的大学毕业生,充实专业力量,为内部审计队伍注入新鲜血液。明确审计人员准入标准,在选聘审计人员时,要求具有审计师资格或与审计相关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确保必要的专业胜任能力,提高审计部门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占比。二是多形式培养。要通过选派学习、集中培训等方式开展专题培训和审计业务经验交流,支持审计人员参加审计相关职称考试。省联社和办事处审计部门要有计划地安排农商银行的审计人员参与本级审计项目,培养审计骨干,推动整体专业化水平。同时,要针对年轻审计人员理论功底深的特点,加大对年轻审计人员实战能力培养,注重实践锻炼,丰富审计经验,提升审计能力。三是多举措激励。加强对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的考核管理,建立区别于业务条线的审计人员考核机制,将审计任务完成情况、审计质量等与审计人员绩效奖金挂钩,解除审计人员后顾之忧,增强审计人员的责任心,激发审计人员工作热情。定期评选优秀审计项目,将评选结果作为审计人员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组织提拨的重要参考依据,增强审计人员加强学习、爱岗敬业的积极性,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

4、加强审计成果运用的规范化和常态化。一是建立工作机制。要落实《规定》关于审计成果运用的要求,按照多渠道公开、多部门联动、多层次运用的原则,建立由内审部门牵头,运营管理、财务会计、信贷管理、合规风险、人力资源、纪检监察等部门组成的审计成果运用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在审计成果运用中的职责,由内审部门将审计成果分类移交相关管理部门,相关管理部门按职责权限进行追责问责或调整工作措施。二是强化审计整改。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内审部门要进行综合提炼,分析苗头性、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和建设性的审计建议。内审部门要建立审计整改台帐,加强督促督办,实行挂号销号;要加强与相关业务部门的协调联系,强化业务条线在整改中的指导、督促职责,形成整改合力,确保审计整改落实到位。三是落实责任追究。对查出的有关违纪违规问题按规章制度及时处理处罚,发挥内部审计的惩戒职能作用。对违规人员,按《员工违规处理办法》等制度进行处理;对违纪责任人员,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对违法问题,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后,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程序移交司法部门处理。防止“查而不严、查而不处、屡查屡犯”,切实提高审计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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