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农商银行: 加强“九种人”排查与管理防范案件风险

点击数: 时间:2016-09-21 作者:朱霞 来源:常德农商银行

为认真落实省联社有关案防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员工管理,近日,常德农商银行出台《“九种情形人”排查和管理办法》,对九种情形人员的排查、监管与退出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全行严格遵循,加强监督管理,强化案防责任,切实防范案件风险。 

一是严密排查,不留“盲点”。全行所有在编的高管人员、中层骨干、员工均为排查对象。排查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牵头,每年组织一到两次,各二级支行主要负责人为本支行员工排查责任人,一级支行(营业部)、直属支行主要负责人为二级支行行长排查责任人。排查责任人如因排查不认真或排查不彻底引发案件,将按案件问责规定予以追责。

二是落实责任,加强监管。根据排查结果逐一认定“九种情形人”对象,按表现形式对号入座,建立档案。同时明确责任,对排查出的“九种情形人”作为重点监控对象进行教、帮、促。其中,二级支行主要负责人为本支行员工教、帮、促第一责任人,一级支行、直属支行主要负责人为二级支行行长教、帮、促第一责任人,总行部室主要负责人为包点支行“九种情形人”监管的第二责任人,总行班子成员为包片支行“九种情形人”监管的第三责任人。

三是帮教转化,依规退出。排查出的“九种情形人”对象经教、帮、促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确已整改、转化的,经总行案防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确认后,对其“九种情形人”对象身份予以退出。反之,则依据上级案防规定及员工违规处罚办法,对其采取调整工作岗位、停岗、停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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