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永兴联社现金收回永兴县11家行政事业单位不良贷款28笔、本息合计1268万元。至此,该县行政事业单位不良贷款本息全部清收完毕。
2012年3月,永兴联社对全县的不良贷款进行了摸底清理,并按不良贷款形成原因分类建立管理台账,共清理出行政事业单位拖欠不良贷款28笔、本金860万元,利息562万元。这些贷款都沉淀了10多年,有少数借款单位已不存在,如1999年至2001年联社营业部先后7次向永兴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发放贷款412万元,用于广场基础设施建设。2006年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撤并,贷款随之沉淀;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本金1900万元,利息569万元也是多年来催收无果。针对这种情况,永兴联社班子多次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汇报,经县政府领导同意,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本息由财政拨款已于2012年6月全部归还信用社。2012年10月永兴县联社再次向县政府呈报了《关于请求收回永兴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等11家单位贷款本息的请示》,县政府领导批示由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偿还贷款本息。联社与县财政局经过多次协商,最终达成由县财政拨款1268万元,用于偿还全部贷款本金860万元,利息408万元的一致意见,沉淀多年的老大难贷款本息终于全部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