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农商银行:司法拘留“挥刀”恶意欠贷

点击数: 时间:2017-09-25 作者:王昭文 来源:临武农商银行

8月10日,临武法院对拒执的债务人夫妻刘某、孙某双双实施司法拘留,强力推动债务人履行还款责任,协助临武农商银行成功追回一笔本金达10万元的不良贷款及相应利息。9月10日,全部案款已由法院划入临武农商银行帐户。

2012年9月29日,刘某因购买货车缺欠资金向临武农商银行武水支行借款10万元整,约定清偿期为一年,其妻孙某及另一担保人黄某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利息还至2013年3月30日,之后刘某故意躲避银行客户经理,玩起了失踪。2015年8月,临武农商银行武水支行将该笔贷款称交给攻坚队第二大队催收、管理。清收人员深入调查后得知,刘某刚将货车以11万元的价格转让,携款外出失联,清收人员通过多种渠道才找到刘某,但刘某根本没有偿还贷款的意思,称车款已挥霍完。同时,保证人黄某也拒绝还款并明确表示不再为其继续承担保证责任。种种迹象表明,债务方的资信及经营状况呈严重恶化状态,刘某具有涉嫌逃废债务可能。为避免丧失法律时效切实维护金融债权,临武农商银行于2015年9月25日向临武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庭审中,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进行了调解约定清偿期为2017年1月30日止,共分三期偿还。

执行期间,贷款户刘某仗着有亲戚后台,认为银行不会对其怎么样,以各种理由敷衍搪塞,仍玩失踪,拒绝履行还款责任,无视执行法官和清收人员连续催告、提示,无视法律的权威。8月10日上午,临武法院对刘某的住处进行搜查,以拒不履行法院裁定及涉嫌妨碍执行等行为对黄某及其妻孙某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8月15日,迫于法律的威慑力,夫妻俩终于答应立即筹资还款,为了有利于债权实现,法院先对其妻解除司法拘留。8月18日,在大部分执行款划转到位后,法院提前解除了对刘某的拘留。

这一起案例是该行有效借助法律手段,搭建与政府、司法部门的联动平台,形成合力以雷霆手段打击逃废金融债务的又一起典型事例,对恶意拖欠银行贷款的“失信人”具有极大的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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