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末,随着最后一笔金额4500万元的置换土地回购资金入账,星沙农商行2.6亿元置换土地回购资金已全部到账。
2010年,为推进星沙农商行产权制度改革,长沙县政府以一宗95.05亩的商业用地注入该行,用于置换长沙县乡镇级财政不良贷款2.6亿元,并承诺3年内以现金回购置换土地。
三年来,星沙农商行领导班子坚持定期向长沙县委、县政府请示汇报,并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沟通,确保回购资金按时到位。特别是2013年度,长沙县政府在财政资金相对紧张的情况下,仍将4500万元回购资金按时入账星沙农商行,从而为该行产权制度改革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