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农商银行:三河支行联合法院强制执行收回不良贷款

点击数: 时间:2019-05-30 作者:潘剑雄 来源:炎陵农商银行

2015年6月,邬某在炎陵农商银行三河支行申请20万元贷款用于生意周转,由于经营亏损而无力偿还贷款,现躲债在外一直未回。该支行为保全资产于2018年7月起诉至法院,经法院2018年9月判决由担保人黄某、肖某履行担保义务,俩担保人夫妇唱双簧拒不履行担保义务。2019年3月该支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阶段,县法院通过最高人民法院账户系统查询到担保人黄某夫妇建行账户名下具有20多万元,法院执行法官即刻采取措施,完善相关手续,强行扣划担保人他行账户存款21.6万元至该支行归还贷款,使得借款人的不良贷款即刻清收到位,保全了该支行信贷资产,很好的贯彻了总行的“压不良、控风险”的工作方案,有力的打击和震慑了恶意逃废金融机构债务的行为,达到了清收一案、教育一方的效果,为炎陵农商银行的稳步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网恢恢,疏而不漏,作为担保人需主动承担担保责任,不应认为钱不是我用的就与我无关,而采取消极躲避策略,不愿承担还款义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签字时就承担起了保证责任,当债务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时担保人就有责任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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