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行对照《湖南省农村信用社经营绩效考核办法》等文件,将27项考核指标分解到机关12个部门,与部门绩效挂钩考核,规定对标指标在全市排名第三名得满分,以第三名为标准,每递增一个名字加两分,每递减一个名字减两分,对标管理分值占总分值的40%。
通过实行对标管理,该行厘清了部门职责,理顺了发展路径,提升了团队执行力,为该行2015实现经营绩效进位升级打下了坚实基础。(陈明生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