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营销模式的创新与互联网思想的结合,是金融业未来发展的大趋势。近年来,网络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的普及,大大推动了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互联网金融以其独特的优势将对传统商业银行的竞争行为产生深远的影响,在银行业长期发展过程中发挥鲶鱼效应,包括改变银行传统盈利模式、调整业务结构、改变客户基础、改善服务水平、建立和引入新的信息管理系统等。信贷业务产品的不断创新,需要有更新的技术平台支持,为三农及小微企业的资金服务提供快捷、方便和安全的金融功能。
一、可行性环境调查
目前,国家已颁布相关政策支持互联网金融平台发展,互联网金融在市场发挥效益日益明显,网络小额信贷业务在金融业体现优势日益显现,从而激发从业人员的创业、创新热情,增加了投资者的信心,客户参与度越来越活跃。表现如下:
1、政策监管措施初步建立。2015年,国家出台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政策,政策的初步出台,结束了“三无”状态,即从过去的“无门槛、无标准、无监管”逐步转变为“有准入、有标准、有监管”的“三有”状态。网络小额信贷业务得到了政策的支持。
2、融资具有独特的优势。在网络平台上进行小额贷款,客户提供合法信息资料,就可以申请可满足其期限短、金额小的资金需求。而对于财务状况等要求不高,低融资门槛扩大了小额信贷需求者的参与度,小微企业主和个人都很容易参入到网络小额信贷平台中,而且交易方式灵活高效,极大的减少了层层审批繁琐程序,申请手续简便,更加节省了客户的时间成本。
3、市场参与度极其活跃。一是机构积极参与,由过去的人人贷、 宜人贷,发展到目前媒体统计的100多家。二是客户的参与度积极活跃,据2015年统计调查,活跃投资者人数已达380多万人和将近90万人进行了借款,借款金额达9000亿元,比2013年翻了5番多,并且80后、90后参与活跃度为最高。
4、信用社自身基础较好。农商行扎根农村,服务三农,影响力得到极大提升。一是有人才基础,近10年招收的员工大部分是大专、本科文化,容易接受新的观念和方式的转型,同时,大部分已进信贷队伍的行列。二是农商行拥有大批优质客户。据南县联社统计,全县客户近70%的客户坚持还本付息,征信记录良好,为推广和创收打下了良好基础。三是网点优势较强,机构网点遍布城乡是农商行全面提供资金服务的独有传家宝。
二、风险与问题分析
1、法律和政策的调整风险
《监管意见》对网络信贷平台合法化,确定由银监会监管;并且对网络信贷平台定位为信息中介,不得提供增信服务;同时,鼓励互联网金融机构接入征信系统,规定第三方支付只能提供通道服务,不能直接从事P2P、众筹等互联网金融服务,P2P托管业务由银行开展的措施执行。以上政策对于P2P平台而言,在资质准入、渠道资源、盈利能力等方面的门槛将大大提高,成本承受力受到挑战。加之监管细则即将出台,引发行业大洗牌,将导致小规模的P2P平台主动关门和倒闭,投资者和平台应提前规避政策调整风险。
2、借款方和网络平台的信用风险
借款者方面,首先,他们对自身能力的评估不足或者由于偶发因素导致财务状况恶化导致了违约风险的产生。其次,借款者在P2P平台上融资时,要提交诸如身份信息、营业执照、银行流水单等证明材料,然后P2P平台通过认证这些资料对借款者进行信用评级,这些资料的可靠性和真实性难以评价,蕴含着造假的可能性,扩大了到期违约风险。另外,还有平台通过虚假标的的方式欺骗投资者,将募集的资金自用,用以承接房地产、资源行业以及过剩产业的资产,为实体企业或关联企业吸纳资金等,但企业的利润根本无法覆盖高额利息,最终运营不当导致倒闭、跑路。
3、平台的操作风险
网络小额信贷平台的操作风险主要表现在借贷信息审核、资金管理、投标保障和相关信息的披露上。现阶段我国的征信系统处于不断补充和完善的阶段,P2P网络借贷的数据没有被纳入征信系统,大部分P2P信贷平台没有征信系统的使用权,这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网络信贷平台对借款者信用的全面掌握,增加了审核难度,提高了审核失败的概率。不仅如此,我国P2P小额信贷平台的资金管理制度还不完善,平台自有资金和投资者资金无法有效分开管理,很容易形成“资金池”模式。
4、担保问题
一些投资者之所以热衷于网络小额信贷,除高收益率的吸引外,还来自平台对本息保障的承诺。目前,担保公司是P2P信贷平台的“标配”,但担保方式和程度千差万别。虽然都是担保公司,但担保公司的性质、实力却又有天壤之别,这些因素大大提高了投资者的风险。
三、对策建议
1、建立自有网络,严格控制风险。在现有信贷系统平台上,创建一个外挂式的窗口,进行网络小额贷款的申请、审批查询、贷款偿还、会计支付结算等多功能的技术程序。省联社在尽快的时间内组建工程技术队伍,集中精力开发系统,做到技术先进、申贷便捷、流程清晰的系统集成。技术系统的使用要做到系统开发人员和信贷客户经理联合办贷相统一。既锻造可信队伍又控制全方位风险。
2、贷前必调查,贷后必跟踪。全省农信社(农商行)系统内的客户通过额信贷平台申请贷款必须认真贷前调查。一是分区域调查,二是对资料真实性核查,三是贷款可行性的分析做出选择。同时,客决胜申请贷款成功后,区域户经理在客贷款到期前一个月必须上户回访,做好收回贷款的相关准备工作,如果客户续贷,则重新申请,客户经理在跟踪回访过程中一并作出定夺。
3、完善各方面的监管体系
(1)法律政策监管。尽快出台监管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明确P2P小额信贷平台的性质、准入门槛、业务范围、运行规则及组织架构等问题。
(2)行业自律。应建立非地方性信贷行业协会,制定统一的标准。对其借贷业务合理划分等级,促使P2P网贷交易更加透明化、规范化。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建立农商行网络信贷业务规章制度进行自律性管理,设立共同基金防范风险。
(3)外部监管。目前,网络平台已经被明确归为银监会管理,随着监管主体和职责的明确,相关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工作将会快速推进,在坚持监管规则和标准的公平性,体现大众利益的原则下,网络信贷平台将有序竞争,健康发展。
4、建立相信息披露和保护机制
(1)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强化政府的规划指导作用,在不涉及商业机密的情况下,对财务报告、风险提示、逾期贷款、坏账率及有必要公开的内容进行披露。
(2)保障用户信息安全。农商行网贷平台应高度重视用户隐私数据和平台交易数据的安全性,利用新的技术手段保证系统的安全性、完善相关流程运作,建立安全应急响应机制。
5、建立完善的征信体系
(1)拓展征信渠道。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尽快推进信用卡使用信息、社交网络、网购、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的统一平台建设。
(2)加快建立全面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使网贷平台的风险识别和投资人的风险承担变得有据可查。
(3)完善银行网贷平台内部信用数据。建立统一规范的平台信用数据库,以便网贷平台开展对借款人的风险评估,从而提高平台信用风险管理能力。
6、重视新技术的应用
积极适应互联网金融技术创新快节奏的特点,最大限度地利用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为代表的新技术,推广小额信用贷款,通过差异化经营战略,找准自身的市场定位,强化自身优势和独特性,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立得更稳、走得更远。
7、优化互联网金融发展环境
地方政府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配套服务体系,加强对投资者的互联网金融知识普及和风险教育,大力培育互联网金融的复合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