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到,县法院金融巡回法庭的执行力这么强,以后要讲信誉,再也不敢拖欠借款了。”慈利农商银行贷款户刘某面对县法院金融巡回法庭的法官们无可奈何地说道。
刘某,因个人消费于2007年在慈利农商银行杨柳铺支行借款3万元,借款后刘某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经杨柳铺支行工作人员多次催收,均不履行还款义务。2013年5月9日,慈利农商银行向县法院起诉,判决后申请执行一直未果。
近日,金融巡回法庭法官及两名法警再次找到刘某,要求其到金融巡回法庭配合调查询问,并偿还借款。刘某到金融巡回法庭后,又以各种理由搪塞、敷衍还钱的事,见法官不让步,以买烟为由,欲逃离现场。执行法官义正言辞地对刘某说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你有收入来源,却不肯偿还借款,一再敷衍,态度还这么恶劣,今天你再不配合执行,还清欠款,就马上对你进行司法拘留。”刘某见执行法官动真格,最终向其亲朋好友凑钱,还清借款本金3万元,利息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