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新晃农商银行稽核监察部4名工作人员,在距离县城10余公里的高寒山区----晃州镇水洞村川岩组进行贷款户信息函证,这也是该行开展整体移位稽核的规定动作之一。
从2015年开始,该行出台了整体移位稽核管理办法,每年启动4个网点的整体移位稽核任务。2016年3月、5月、8月、11月,稽核部门分别对禾滩支行、方家屯支行、洞坪支行和碧朗支行开展整体移位稽核,移位稽核按照省联社要求,由稽核人员突击接管,并跨月开展稽核工作,支行员工仅留委派会计协助检查,其余人员全部强制休假。通过整体移位稽核,共形成检查通报4份,对违规问题予以通报并罚款,共处罚9人,罚款金额0.71万元。对不完善的地方予以指出并要求整改,下发整改通知书4份。
该行通过开展深度整体移位稽核,既当“CT”,扫描“疾病”,又当“啄木鸟”,拎出“痛点”,对查出的问题严肃处理及整改督促,取得了较好的“疗效”,同时也促进了合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