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农商银行:拨草寻“蛇”打,清收见实效

点击数: 时间:2017-06-23 作者:熊磊 刘柏春 来源:常德农商银行

6月8日,随着18万元资金的到账,常德农商银行河洑支行一笔沉睡近24年的不良贷款清收画上圆满句号。

去年以来,武陵区政府启动对河洑老镇的提质改造,实施特色小镇建设,涉及老镇居民的房屋拆迁。为抓住这一清收贷款的有利时机,河洑支行决定对与该区域相关联的到逾期贷款来一次专项攻坚清收。通过对一些老贷款情况的逐户清理,发现家住老镇的喻某在支行有一笔6.1万元贷款未还。经反复核查,该笔贷款仅有一本鼎城区核发的所有权人为喻某的房产证原件,和喻某签字的贷款借据,其它资料一概没有。据支行老员工讲,96年涨大水时所有的资料都被水泡没了。

借据表明,借款人喻某先后于1991年10月、92年4月向当时的河洑信用社借款7万元、0.2万元,期限分别为2年和半个月,贷款到期前,喻某陆续还了部分本金和利息。

对于贷款到期后的情况,通过几任客户经理回忆碎片得知,贷款逾期后,当时的信用社也采取了法律保全措施,但一直未能得到有效执行。95年喻某就像人间蒸发一样不知所踪,谁也不知他在哪里、在不在世上。到处找了就是找不到人,贷款也就悬起了。这一悬就是近24年,贷款也纳入了表外不良。

去年12月份,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客户经理找到了“抵押”房屋,此时房屋有人租住着,但出租人不是喻某。经与租住人讲法、讲理,在社区工作人员见证下,支行代收取了3000元租金偿还喻某贷款,但从这里没有得到喻某的消息。

在今年拆迁工作开始之前,支行分管副行长翦辉荣拿着房产证原件来到镇政府和拆迁办沟通,讲清喻某恶意欠贷的事实,希望镇政府和拆迁办提供帮助。拆迁办证实喻某的房屋属拆迁范围,表示证有效也认可,在贷款清收上可以提供协助,但前提是必须找到喻本人,否则无能为力。怎么办呢?

想再次寻求法律强制清收时法院告知该案已没有了执行实效,喻某又找不到,贷款清收陷入“山重水复疑无路”之境。怎样找到这个人成了清收这笔贷款的关键,但找人又如“狗子咬刺猬不知从哪里下口”。如何找到“下口”的地方,员工们你一言我一语,有人提议通过公安户籍系统查找,还有人建议找镇政府的老干部打听……

副行长翦辉荣和客户经理到镇政府问遍了领导和工作人员,也没有打听到有用的信息,但有一位领导提示看找退休的老干能不能提供帮助。在政府工作人员的协助下,终于找到了一位退休多年、在职时分管乡镇企业这块的老干部。于是,二人直接奔赴老干部家里,老干部的回忆说,喻某95年因走私被判刑入狱,按理讲应该出来了、现在具体在哪里都不清楚,好像不是河洑本地人,可能是鼎城区十美堂的,他也不确定。清收工作已现曙光。

根据房产证上的信息,他们首先来到武陵镇房管部门以证找人,但档案已移交市里,在市房管部门依然没有查到作用的信息。他们又驱车十美堂,到派出所查户籍信息,被告知喻某服刑后在当地户籍就不存在了,系统中查不到喻某的任何信息。他们只好又回过头来找老干部,在听了找的结果后,老干部回忆起市政府办有一位退休领导可能对喻某的信息知道得多些。于是,他们迅速到政府办联系上了这位领导,“柳暗花明又一村”,终于七弯八拐在十美堂找到了喻某本人。

经过对喻某的多次约谈和劝诫,喻某认识到欠债必须还钱,而且不还钱自己就拿不到拆迁款,同意按银行规定还清欠款。在镇政府支持和拆迁办的协助下,利用拆迁款收回贷款本金6.1万元、利息及罚息1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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