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农商银行:“三个三”举措推进金融安全区建设工作

点击数: 时间:2017-06-30 作者:胡望春 来源:汉寿农商银行

6月19日下午,汉寿县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了汉寿农商银行案件执行专题会议。会议由县法院案件执行局局长陈彬主持,县法院副院长龚建华、县法金融案件执行组组长、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徐胜利、汉寿农商银行董事长蔡国民、副行长唐方亮、不良贷款管理中心部分骨干参加了会议。 

为强力推进汉寿农商银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进一步做好汉寿县委县政府金融安全区建设工作,与会人员充分发生意见,针对汉寿农商银行执行案件特征和县域执法环境,着力扭转过往部分法律文书的“空调白判”“赢了官司输了钱”的局面,会议一致诊断采取“三专”、“三重”、“三保”的强硬措施,推进汉寿农商银行的金融案件执行工作。    

一、落实“三专”责任制

为了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做到事事有人做、处处有人理的执行工作环境,从县人民法院到汉寿农商银行和支行层层有专班专人负责所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把每件案件落实到每个责任人。

一是专班执行。县人民法院成立了金融组,组长由执行局副局长徐胜利担任,成员有法警大队法警韩爱华等组成。法院抽调警车专门服务执行工作,金融执行组专门施行汉寿农商银行法律文件的执行工作,做到执行案件专班执行处置工作。

二是专门部门配合。农商银行总行不良贷款管理中心专门配合县人民法院金融执行组开展工作,做好全行辖区案件的清理、登记、申请执行、参与调理处置牵头和衔接工作,依法做好生效法律文书的委托代理事务。

三是专责实施。汉寿农商银行各支行(部室)负责人为该单位执行活动中主体责任人,负责本行生效法律文书和案件和清理工作,负责把每一个案件落实到每一个信贷员,督促信贷员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出处,并及时向金融执行组及总行不良贷款中心报告相关情况。信贷员是执行活动的具体责任人,必须认真负责的管理好诉讼案件。一要掌握被执行人的外出动向和联系方式;二要查清被执行可处置合法财产;三要积极配合执行组开展执行工作。

二、推行“三重”工作手段

为了保证本次专项执行活动效果,为了达到底子清、打击准、重点明的目的,会议一致同意这次活动必须突破重点,打击从重,处罚从重的“三重”工作准则。

一是突破重点。农商银行总行不良贷款管理中心要组织各支行(部室)认真清理符合执行条件的所有案件,把执行目标额较大的例为本次执行重点;把影响恶劣的被执行对象例为本次执行重点;把有偿还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例为重点。

二是打击从重。法院强调在本次专项执行活动中,执行措施要严谨合法,执行手段要穷尽。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一律实行司法拘留;对有偿还能力柜不偿还借款且隐秘财产的经查证核实作“拒执罚”论处,实行刑事处罚;对被执行人的个人合法财产进行逐个查询冻结处置等,法院在这些专项活动中拟定了司法拘留和刑事拘留50人的打击目标。

三是处罚从重。本次专项执行活动,法院和总行整体联动,为严肃本次执行活动纪律,确保执行威慑效果,本次会议对柜不配合本次活动单位和个人将进行依法依规从重处罚。对法院执行执行活动中阳奉阴违、通风报信、不如实反映报告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单位和个人作妨碍执行公务论处;对配合不力,拒不配合法院执行的单位负责人作免职处理,信贷员视情节作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三、确立“三保”工作目标

为了贯彻落实汉寿县委县政府创金融安全区专题会议精神,打造金融安全环境,结合汉寿农商行“压不良、控风险”百日攻坚竞赛活动,本次活动必须确保三个效果:

一是确保经济效果。本次执行活动从7月1日开到12月底结束,案件执结率达到80%,执行贷款本息1000万元,努力完成好县委县政府和农商行主管部门的“创安”工作任务和压降工作任务。

二是确保法律效果。法院通过上黑、远程查询冻结被执行人个人财产、限制高消费等惩戒措施,使不诚信的被执行人无处可逃。严谨合法的现场强制执行活动,扭转“空调白判”、“赢了官司输了钱”的被动局面,确保法律的威慑效果。

三是确保社会效果。通过执行活动提高金融从业人员依法放贷、依法管贷和依法保护金融资产的能力,通过执行活动打击逃废金融债务的人和事,震慑一批赖账户,为创建金融安全区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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