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农商银行:“三挂钩”力促目标任务“全年红”

点击数: 时间:2017-11-27 作者:叶柯岑 来源:临澧农商银行

为充分调动全行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2017年度各项业务经营目标全面完成,近日,临澧农商银行专门明确了年度工作任务完成组织保障措施,通过将年度工作业绩与年度考核考评、组织处理及职务晋升、岗位调整相挂钩,全力冲刺年度任务,确保各项工作实现“全年红”。

实行年度工作业绩与年度考核、考评挂钩。支行行长方面,各项业务指标考核综合得分排名全县前5名或年度排名同比上升幅度前2名,且年末未触及“四条红线”管贷情形的,可列为优秀等次评选对象;综合得分80分以下且排名全县末位的,评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支行副行长方面,各项业务指标考核综合得分排名全县前5名且当年到期贷款收回率达98%(含)以上的,可列为优秀等次评选对象;综合得分80分以下且排名全县末位的,评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信贷客户经理方面,各项业务指标考核综合得分排名全县前20名且当年到期贷款收回率达98%(含)以上的,可列为优秀等次评选对象;综合得分80分以下且排名全县后3名的,评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其他员工方面,未完成个人年度工作任务、年内发生安全事故、受到内控处罚、风险预警(受到市办处罚的)、优质文明服务考核累计扣分5分(含)以上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年度考核未评为优秀等次的员工不得列为先进个人评选对象。

实行年度工作业绩与组织处理挂钩。一是对支行行长实行免职处理。年末各项业务指标考核综合得分80分以下且排名全县末位的支行,对支行行长实行免职处理;支行当年到期贷款收回率低于94%的,对支行行长给予免职处理,并按“不挂职、不调动、不享受待遇、不降职使用”的“四不要求”管理。二是对支行副行长实行免职处理。各项业务指标考核综合得分80分以下且排名全县末位的,或当年到期贷款收回率低于95%的支行副行长实行免职处理。三是对营业部一、二级客户经理实行免职、降职或调离处理。其处理范围包括各项业务指标考核综合得分80分以下且排名末位的;当年到期贷款收回率低于95%的;绩效考核指标区域基础工作和信贷工作落实得分30分以下的。四是取消信贷客户经理资格。各项业务指标考核综合得分低于80分且排名全县后3名的,或当年到期贷款收回率低于95%的,取消信贷客户经理资格。五是对机关工作人员实行调离机关处理。年末未完成便民卡营销任务且全县排名后3名的机关工作人员,给予调出机关处理。

实行年度工作业绩与职务晋升和岗位调整挂钩。将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员工职务晋升、岗位调整的重要依据。对各项业务指标考核综合得分排名全县前10名且年末未触及贷款“四条红线”管贷情形的支行副行长、信贷客户经理,及全面完成本职工作且在存款组织、贷款营销、电子银行业务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员工,优先考虑提拔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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