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沅江联社召开产权改革暨清收不良贷款工作推进大会,党委班子成员、信用社主任、分社主任、客户经理,机关员工200多人参加了会议。联社明确10月31日前自身清收不良贷款2.46亿,政府帮助清收2.7亿元,以12月末为基数申筹。对不良贷款清收和申筹目标不能动摇、不设后路、不留余地,必须完成。至此,该联社产权改革攻坚战正式打响。
一是考核激励,调动全员清收不良贷款积极性。坚持“谁清收谁受益、多劳多得、能者多劳”的薪酬分配原则,通过激励机制,让不良贷款清收工作为企业增效、员工增收提供一个“双赢”的平台,变“要我干”为“我要干”,充分调动员工清收不良贷款工作积极性,大大激发员工活力。
二是严明纪律,确保不良贷款“门前清”。信用社内部员工自借或为他人担保的不良贷款和为直系亲属(员工及其配偶的父母、兄弟姊妹,员工的子女)发放的不良贷款,必须在2015年8月31日前还清。凡2015年8月31日前未还清的,联社对其实行“三停”(停职、停薪、停岗);在2015年9月30日前仍未还清的,联社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内部规章制度,提交职代会解除其劳动合同。信用社内部员工发放给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兄弟姐妹、叔伯姑舅姨、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甥)形成的不良贷款,联社责成旁系亲属所系的员工清收。在2015年8月31日前未收清的,自2015年9月1日起扣发该员工50%的绩效工资,直至收清为止。
三是加强责任,确保清收工作取得实效。从5月份起,连续两个月不良贷款不降反升的信用社,联社将责令信用社主任引咎辞职;不能按月完成不良贷款清收任务的信用社,联社对其正、副主任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清收任务或诫勉谈话两次以上的信用社,联社责令信用社主任引咎辞职;对不良贷款清收工作组织不力、措施不到位、10月底未全面完成不良贷款清收任务的信用社,联社责令信用社班子成员集体引咎辞职。
同时,即日起,全体员工星期六正常上班,只休星期日,原则上不准请假,确需请假的,中层骨干必须经理事长同意,员工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确保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突击清收不良贷款,夯实产权改革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