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农商银行:实施“司法拘留” 狠治“恶意欠贷”

点击数: 时间:2017-11-05 作者:郭立国 来源:汉寿农商银行

近日,汉寿县人民法院对拒执债务人黄某实施司法拘留,强力推动债务人履行还款责任,协助汉寿农商银行成功追回部分贷款本息4万元,并由黄某承诺限期偿还剩余贷款。

2013年12月4日,黄某因承包工程缺欠资金向汉寿农商银行岩汪湖支行借款20万元,2015年12月4日贷款到期后,黄某偿还2万元以后便和客户经理玩起“失踪”。每次支行工作人员上门催讨,黄某便大声呵斥,“钱借给我哥了,不是我用的,你们去找他,不要找我!”今年,该行将此笔贷款起诉至县人民法院。当法院执行人员第一次来到他家时,黄某手机关机并躲藏起来,工作人员不得不返回。第二次来到他家时,他闻风从后门溜走。几次“无功而返”后,法院改变了工作方式,打电话与他摆事实、讲道理,严肃警告他对抗法律的利害关系。黄某意识到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于是来到岩汪湖支行进行协商,但是始终不肯偿还贷款且态度强硬,县人民法院当即作出了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后经过法警教育,黄某最终偿还了4万元贷款本息,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偿还剩余贷款。

此起通过司法拘留狠治“老赖”的案例,对于恶意拖欠银行贷款的“失信人”警示意义重大。后段,该行将继续借助与政府、司法部门的“联动平台”,形成威慑力有力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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