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新晃联社:风险代理出成效
2009年8月,新晃、沅陵联社与四川金坛律师事务所签定了清收不良贷款的风险委托代理合同。代理方四川金坛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律师执业许可证的私营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该事务所有丰富的经验。清收工作队均由四川金坛律师事务所律师以及聘请的具有一定清收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
本次签订的风险代理协议主要是委托清收表外科目贷款以及部分回收难度大的表内可疑、损失类贷款。新晃联社方面:已核销的呆账贷款142万元、信用社通过自身力量无法收回的央行票据置换不良贷款2574万元。委托清收这些贷款全部是1997年以前发放所形成的不良贷款,拖欠贷款时间平均年限长达15年之久,都是难啃的硬骨头,清收难度十分艰巨;沅陵联社方面:表内科目中80、90年代所发放的贷款,由所发放的信用社认定为无法收回的“钉子户”、“赖账户”、“关系户”等不良贷款,表外科目所有不良贷款。双方在代理协议中约定:信用社提供不良贷款户清单及乡、村、社街道门牌号码,派人给代理方带一次路,路费由双方各自承担;代理方只做工作,信用社派人收钱、开具收款凭证;代理费结付标准,全部以收回现金计算。代理方收回的不良贷款本息(含代理方作工作后,借款户自行到信用社还款的部分)按一定比例结付代理费;在收贷过程中,代理方有义务协助信用社完善有关贷款手续;代理费结算由信用社和代理人共同结算,从合同履行之日起,一月结算一次,但不能支付现金,直接转入四川金坛律师事务所指定的帐户,如违约结付给个人,代理方不予认可,由信用社补结;代理方指派的清收工作人员在收贷过程中,不得采取违法、违规、过激行为,否则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及经济损失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均由代理方承担;代理方指派到信用社清收贷款的工作人员需到信用社所在地办理暂住的相关手续和人身意外保险,信用社才开具介绍信和委托书,方能从事信用社委托清收工作。
协议签订后,清收人员不畏艰辛,克服困难勤下队,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委托清收工作取得实效:清收人员从
洪江市联社:内部竞标创活力
2009年5月,洪江市联社召开了清收不良贷款的动员大会。全辖信用社主任、信贷员都参加了会议,将省市联社的指导精神传达到每个员工,解放并统一了思想,更新了观念。重点试行内部竞标清收。联社根据试点清收、稳步推广的原则,决定先清收表外贷款。
洪江市联社内部竞标承包清收的主要操作步骤为:调查摸底、分类造册、定价组包、审查确认、公示报名、公开竞价、签订协议。首先,对表外108和110科目贷款进行全面清理,逐笔逐户核实,审查债权的相关文书,完善相关管理资料,逐户按照借款户名、住址、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形态、表外欠息情况、审批人、管理人等列出《职工内部竞标清收不良贷款明细表》。其次,根据澄清的底子按照每户收回的难易程度,对表外不良贷款重新划为“有收回潜力”和“收回难度大”两大类。其中对借款人死亡、宣告破产、触犯刑律、担保人不能清偿债务、法院裁定终结执行未收回的贷款划分为“收回难度大”的一类。第三,根据划分的类别和借款时间的长短不同,确定不同的定价比例,确定每笔贷款价格。最后,根据贷款定价金额大小、资产状况、清收难易程度、逾期时间长短等进行搭配,组合成贷款包。向联社申请审查确认,经联社稽核审计人员逐笔逐户进行审查,审定后,报联社风险管理委员会确认定价。第四,以联社名义在系统内公布竞标标的相关信息和方案,有意向的缴纳竞标定金5000元参与竞拍。第五,竞拍参照拍卖程序逐包进行,联社纪检监察、稽核审计、财务、法律合规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竞标成功后,中标者与联社签订清收承包协议。
经过几个月的前期准备,
签订承包协议以后,清收人员切实有了责任心和积极性,迅速下队摸清贷款户的最新情况,了解每户的还款意愿和能力,因户施策,千方百计打造清收合力:做借款人思想工作,借社会诚信之力;做子女思想工作,借血缘亲情之力;做村委会思想工作,借基层组织之力;做政府思想工作,借国家行政之力。通过一系列措施和反复的催收,终于打开了清收僵局:该镇竹滩村黄某和赵某,1996年因柑桔开发在信用社借款3笔共21200元,后因项目失败一直无力偿还贷款,家庭经济困难。但清收人员了解到其子女在外打工有一定还款能力,遂反复做其子女思想工作,打亲情和诚信牌,最终其子女替父还了款;该镇荆竹村冯某,年近60岁,1995年从事运输到信用社借款,后因出车祸无力还款一直在外,致使信用社贷款本金2704元悬空,清收人员经多渠道联系上其人以后,反复从社会诚信和信用社当初对其支持的角度做工作,最终其将本息6700余元一次性还清。截止2010年3月末,共收回该贷款包21笔中的6笔,清收笔数占总笔数的28.6%,收回本金24434元,利息10370元,本息合计34804元,完成承包任务的139%,另有一户本金8000元的贷款达成了还款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