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联社:四条措施促“双降”

点击数: 时间:2015-07-20 作者:李春丽

    今年上半年,永顺县联社为切实推进产权制度改革,重点采取四项措施实现了不良贷款 " 双降 " 计划。6月末,全辖不良贷款月降至1666.84万元,比年初下降1058.26万元,不良贷款占比降至1%,比年初下降了0.87个百分点。

    措施一:锁定目标,完善机制。明确不良贷款清收工作任务,将不良贷款净压、到期贷款清收任务及新增不良贷款控制任务全部分配到全辖88名信贷员,县联社直接考核到社到人,实现按月监控、按月考核、按季兑现。

    措施二:按月监控,定期提醒。对不良贷款实行 " 按月监控 " 管理和考核,每月末,不良贷款较年初不降反升的客户经理,按不降反升金额的2%给予处罚,上半年共经济处罚23680元26人次。对到期贷款未按期收回的,该社实行到期贷款 " 未收回提醒制 " ,逐社逐人提醒。每月末由贷款管理责任人对未按期收回的到期贷款,逐户逐笔详细说明分析原因,制定清收措施和时间,按月上报联社,联社将按月对未收回的到期贷款实行全县通报和处罚。

    措施三:控制源头,严防新增。该社把加强新放贷款管理做为风险防范的重点,将风险防范端口前移,严把贷款评级授信和审查环节关,对基层营业网点超贷款权限的大额贷款及福祥便民卡进行风险再调查和审查,从借款申请人的贷款项目、资产负债、财务收支、经营管理、市场前景、担保抵押、信用状况、偿债能力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评估监测,为贷款最终审批提供风险评价意见,防范风险,确保了新放贷款质量。

    措施四:依法执行,规范管理。该社风险部门积极与县法院执行局领导加强沟通协调,对有执行能力、金额大、影响大的贷款户,积极开展贷款胜诉案件集中执行清收工作,已申请执行6户,金额686万元,依法冻结借款人资金3户、金额12万元;对有还贷能力、信用差的部分国家公职人员、企业业主,及时向人民法院依法起诉16户、金额298万元。规范内部员工自借贷款行为,建立内部员工自借贷款管理台帐,按月监控;对未按期归还和未按月结息的,及时催收下发未按期结息催收通知书,并停发工资,所扣工资、福利待遇等一律不给予补发,直至还清贷款,上半年有1名员工被扣发工资。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