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积极培育新型农村经营主体,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模式,进一步推进金融支持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健康发展,我们对辖内银行业机构在支持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农业大户、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情况,先后到各银行业机构、市县相关部门调查了解,并深入到有代表性的8个专业合作社实地调研。通过调查认为,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发展迅速,已成为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有效地推进了区域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步伐,但仍有诸多值得探讨的方面。
一、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发展及信贷支持现状
(一)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基本情况
“十二五”以来,张家界市按照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坚持有效利用特色农业资源,将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与扩大农产品销售市场,提升农业附加值有机结合,制定了“以优促强,以强促大,以大促合”的发展方略,大力推动农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健康发展。至2013年11月末,全市发展农业大户102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580个,农业企业180家,家庭农场366家,分别较上年同期增加8户,159个,52家,245家。2013年1-11月实现产值124.3亿元,利润8.39亿元,全部固定资产总额达到41.94亿元。
1、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到2013年11月末,全市累计发展农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共2155家,其中:累计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538家,入社成员7.2万个,带动农户10万户。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从2006年6家起步,发展速度逐步加快,特别是近两年来,每年新发展数量都在100家以上。
2、创办主体多样。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例,创办主体由以前村支两委和种养大户带头领办发展到由龙头企业、事业服务单位、返乡创业农民、大学生及大学生村村官领办。据调查统计,专业大户引领378个,乡镇涉农部门引领22个,龙头企业引领30个。
3、规模不断壮大。全市新型农村经营主体规模稳步扩大,由小规模起步,现在90%的专业合作社成员在100个以上,家庭农场366个,已注册的12个,常年销售农产品总值7.52亿元,销售利润达1.4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32%。如:桑植县唯美名优花卉苗木有限公司,由2011年2月依托张家界市城镇建设及新农村建设的园林绿化市场不断持续健康发展,至今已有职工58人,总资产2000多万元,年利润80万元。
4、发展领域逐步拓宽。全市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经营服务覆盖种、养、加工、旅游、服务等各行各业,其中,从事种植业的214家,畜牧水产养殖业179家,林业128家,服务业17家,很多产业实现了跨村跨乡甚至是跨县发展,如慈利县开慈花卉苗木合作社跨区域合作,产品辐射6个省60多个县市。
5、辐射带动明显增强。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积极参与“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创建,大力发展无公害蔬菜、名优特新水果、特色养殖、花卉苗木、中药材种植、农产品加工等,这六大行业已发展成为我市的特色、优势产业。产业的发展带动了农户种养的积极性,2012年全市15万农户直接或间接参与了专业合作社产销,占全市农户总数的40%以上,农户每年增收15%,张家界立功草莓专业合作社年营业收入增幅达到200%,张家界长茅山桃子种植专业合作社成员纯收入由原人平不足2000元增长到了近6330元。
6、内部运行逐步规范。我市专业合作社建立和完善了规章制度,内部管理逐步规范,基本做到了按章程和制度办事,专业合作社集约化经营进一步加快,如桑植金利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了综合部、财务部、基建项目部、技术服务中心等部门,并建立了章程和相关规章制度,工作部门建立健全。
(二)银行业对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支持情况
截止到2013年11月末,全市银行业机构全部涉农贷款余额123.49亿元,其中向农村经营主体投放贷款70.76亿元,其中:农业大户723笔、金额19.89亿元,农业企业169笔、金额47.87亿元,农民专业合作社512笔、金额2.53亿元,家庭农场139笔、金额0.47亿元,分别占需求总量的48.51%、57.67%、42.16%,对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有效信贷需求给予了较大满足。辖内银行业主要通过以下方式给予一定信贷支持。一是对农户提供小额信用贷款,支持其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二是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平台,向社员发放联保贷款。三是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如张家界市农信社共向169家市级龙头企业累计投放达47.87亿元。四是通过担保抵押等信贷品种向新型经营主体发放贷款,用于发展生产。如:2012年慈利联社累计投放“三农”贷款7.22亿元,较上年增加1.44亿元,增幅达24.91%,相对于农村新型经营主体投入来说,银行业机构支持总量较少。据调查,除农信社、农行对新型农村经营主体进行多次信贷支持外,其他各银行机构仅偏好于对大中型涉农企业的信贷支持。鉴于农业受灾后贷款形成不良难清收,信贷规模整体趋紧,农信社单户超比例等各种情况和因素,银行业对新型农村经营主体投入仍然偏紧。
二、存在的问题及制约因素
(一)政府引导作用发挥不够。对农业大户、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及家庭农场,政府未制定相应的指导意见或分类评定办法,对企业类别定型缺乏可操作的标准,致使企业发展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即使能享受的扶持政策,也因企业类别界定不清难以到位。如:桑植县八大公山张花清在农信社70万元贷款支持下,从事岩娃养殖及种植苗木,年产值达241万元,但由于归属类别不清,未享受到任何补贴。
(二)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发展前景面临一定困难和问题。一是农村经营主体概念模糊,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交叉重叠现象,既有可能是农业大户、农业企业,又可能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存在着认定难。二是产品质量不高,市场开拓能力不强,农村经营主体的产品主要是农产品的质量直接关系着产品的市场。三是相应企业规模小,带动能力较弱。产品加工基本上停留在粗加工,深加工产品、二次增值的产品以及品牌产品少,市场竞争力不强。
(三)农业生产的内在脆弱性,制约银行信贷投入。农业生产周期长,受自然条件影响大,产出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还有近几年来,农村外出打工人员增多,如:慈利县朝阳乡洪源村外出打工人员占该村人口的40%,且都是年青力壮的劳动力,农村只剩下60多岁以上人员,按农信社贷款条件,年满60岁人员再不能贷款,只得采取“子贷父用”,使农业贷款承受高风险,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金融机构对农业信贷的有效投入,致使一些直接关系新型个体农村经营主体的项目贷款投入甚少。
(四)农业企业自身实力不强,金融机构放贷谨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面临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的同时,又处于产业初步阶段,自有资金匮乏,经营规模偏小,抗风险能力较弱,造成企业的资信等级普遍较低,没能在银行形成长期信用基础,信用地位不稳固,获取担保能力较差。如慈利县洪源薯业专业合作社,投资200余万元进行红薯加工,产品投放市场供不应求。投资初期,由于受到自有资金不足和贷款融资能力不强的影响,只有通过让利的方式从采购商获取融资60万元,并与其签定了每年为其提供一定数量且低于出厂价30%的价格的产品,每年直接为其让利20万元,占该户利润总额的30 %,如果所需资金能顺利的从银行解决,该户可每年直接增加利润15万元左右。
(五)信用担保体系不健全,政府扶持不到位制约了金融支持作用的发挥。目前张家界市的信用担保体系发展还相对滞后,全市只有市区一家担保机构,且担保能力一般,县区没有担保公司,担保体系匮乏。同时,政府扶持方面还不到位,据调查统计,近两年来,市财政只对2家农业企业贴息,贴息金额210万元。虽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诺给予鼓励,每年市本级预算仅30万元,区县级财政支持也只有120万元。
三、推进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发展的相关建议
(一)各级政府加强引导,建立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发展规划,合理引导信贷投入。各有关部门要把发展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纳入区、县、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在辖内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布局框架内,结合本地资源、市场、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因地制宜制定种养殖业、农产品加工和休闲观光农业等具体规划,并尽可能提高规划的实用性和合理性,为银行业信贷支持打下基础。
(二)着力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撬动信贷投放。目前地区财政资金支持新型农村经营主体主要是直接投入,建议财政部门采取奖励、贴息和坏账补偿,设立担保基金存入放贷金融机构等间接方式,吸引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资金进入设施新型农村经营主体领域,用有限的财政资金撬动更多的信贷资金。
(三)创新信贷支持模式,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一是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担保机制与激励机制,推行企业、农户、财政、担保公司等多方参与的信贷联保模式。二是搭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贷款平台。出台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贷款指引,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与规模较大、带动能力较强、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要求、内部运作较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授信合作关系,再由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推荐信用良好的会员组建互保小组,扩大信贷对规模种植支持的规范和额度。
(四)重点加强对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一是金融机构应尽快建立健全适应产业化经营的农业信贷投入机制。作为农村金融主体的农信社、农业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应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承担起农村信贷投入的主体责任。尤其是年满60周岁的农民贷款,可否放宽,为农村发展生产、创造新型农村经营主体。二是区别企业不同的生产经营状况,给予不同的支持。对规模大、信用好、产品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产品附加值高、深加工能力强、与农户联系紧、直接涉农惠农龙头企业实行信贷重点扶持。
(五)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力求满足不同的金融需求。金融机构应逐渐改变单一的服务方式,积极为农业龙头企业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各项业务。尤其在结算业务方面,应建立高效通畅的代理、清算渠道,开拓新的金融业务品种,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拓宽支付结算渠道,提高结算速度,为新农村经营主体发展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调查主持 韩友廷
参与调查 钟玉远 王晓峰 罗长庆 李文闯 莫建丽 张建民 邹大国
执笔 邹大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