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农商行为股权质押贷款穿上“防寒衣”

点击数: 时间:2015-11-30 作者:吴彪强 陈国安

近日,为了进一步加强娄底农商行股权质押贷款管理,提升信贷风险安全防范,特成立专项风险排查组,集中为股权质押贷款把脉,对症下药。截止2015年11月底,股权质押的股东有8户,持有股权数量10350万股,所持股权已办理股权质押的数量10350万股,共计贷款金额12022.7万元,所有股权质押贷款都为正常,股东及其被质押股权不存在卷入纠纷、法律诉讼、冻结或司法拍卖等情形。

一是制定了《湖南娄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管理办法》(娄农商行发〔2015〕64号),建立了股权质押管理体系,明确由财务会计部门进行日常管理,建立股权质押管理监测台账。二是规范股东对于所持股份办理质押担保等手续的相关规定,不接受本行的股份作为质押权的标的。股东如有特殊需要,以本行股份为自己或他人在除本行外提供质押担保的,应事先向董事会提出书面申请,经董事会同意后办妥相关登记手续。若未履行事先告知义务,或未经本行董事会同意并办妥相关出质登记手续的,该质押担保无效,不得对抗第三人。三是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50%时,对其在股东大会和派出董事在董事会上的表决权进行限制(在本行重大决策表决时,其股东表决权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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