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基层农村金融金融机构在我国反洗钱工作中的角色显得越发重要。由于我国反洗钱工作开展较晚,基层农村金融机构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不断完善。
一、反洗钱工作存在的问题
1.反洗钱组织不独立,未能有效发挥作用。
根据《反洗钱法》规定,金融机构大都成立了反洗钱领导组织,指定了负责反洗钱工作的部门。但在实际工作中,大部分基层农村金融机构的反洗钱领导组织、机构还局限在设立这一层面,除按要求在形式上成立了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外,没有设立专门机构、配备专门人员,都采取职能依附的形式挂靠于某一个部门,有的挂靠保卫,有的挂靠会计,有的挂靠内控合规部、营业部等,无法统一。基层金融机构反洗钱组织机构体系的缺陷,已经成为制约反洗钱工作深入高效开展的瓶颈。
2.反洗钱的规定及管理措施没有落到实处。
针对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文件,农村金融机构没有足够的重视,由于目前金融机构的工作重点主要放在吸收存款等业务发展方面,使得一线业务人员很难掌握足够多的信息作为判断和监督依据,加之没有制定反洗钱工作相关奖励办法,员工只考虑眼前利益,对资金来源、性质等不闻不问,使反洗钱各项制度不能真正落到实处。这样为犯罪分子的“黑钱”漂白留有可乘之机。
3.反洗钱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力度不够,素质低。
基层农村金融机构在反洗钱工作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由于担心反洗钱工作与业务开展存在冲突,对于人民银行下发的各项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只是象征性地组织员工进行培训学习,培训的力度、深度不够,制定的一些内部反洗钱办法及操作规程也比较粗糙,其一线临柜人员对反洗钱知识了解甚少,对反洗钱的概念比较模糊,甚至不能说出大额支付交易、可疑支付交易类型中的任何一项,反洗钱工作无法开展。一些基层金融机构既没有能适应或者胜任反洗钱工作的专业人才,又无法形成一个良好的反洗钱人才培养和成长机制,造成基层金融机构反洗钱人员素质不高,反洗钱人才匮乏反洗钱工作始终处于被动状态。
4.农村金融机构的发洗钱部门缺乏与人行发洗钱部门协调机制。
大部分基层对外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营业网点对存款人的资金由其自主支配,对可疑支付交易也不按规定填制《可疑支付交易报告表》进行报告,报告也只是个形式而已,没有更深入的分析与调查。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形成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点:
一是基层金融机构对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各金融机构大多数员工还未能意识到洗钱已渗透到社会的各个角落,认为基层县市山高路远,经济落后,犯罪分子一般不会跑到“下面”来“洗钱”。部分金融机构还看不到洗钱对自身经营的危害,认为反洗钱这项工作不仅增加了工作流程、工作量和经营成本,担心严格执行制度会影响到自己与客户的关系,导致存款外流,结算业务减少,影响到经营效益。因此缺乏参加反洗钱工作的自觉性。还有人认为反洗钱是人民银行的事情,与己无关。
二是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大部分基层农村金融机构没有将反洗钱工作做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去安排、去落实、去管理、去监督,形成部分金融机构营业网点的此项工作在贯彻落实和执行上处于“停滞状态”。
三是制度的约束欠缺。反洗钱工作需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而各金融机构在反洗钱实际操作中存在诸多不规范、不严肃的问题,表现在:一是制度建设不到位。一些内控制度建设流于形式,没有根据本单位实际建立符合自身特点和要求的反洗钱预防、监测、分析、报告体系,停留于发文件、谈学习的层面,办法制度出台多,实质性开展工作少,管理层面布置多,基层网点落实少,总体要求多,可操作性差。二是了解客户程序不到位。了解、掌握客户真实信息本应是基层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但实际上,金融机构在执行制度上难以严格,对客户资料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不好过细地去核实,主要原因来自“三怕”:一怕失去客户,影响存款;二怕客户刁难、打击报复;三怕投入成本、影响效益。因此,金融机构对客户的了解,仅限于客户开立账户时应提供的资料,很难对客户的经营状况、关联企业、主要资金往来对象、营业范围等进行真实地了解,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无法准确判断客户资金的性质,导致“可疑交易”有关规定成为摆设。三是储蓄实名制执行不到位。部分基层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金融网点,在储源有限的情况下,为争取市场份额,存在对存款实名制执行不严,放松对个人存款有效身份证件的审查,放松大额现金支付等现象。有的为逃避人民银行的监督,甚至自行为客户编制身份证号码,造成客户身份无法确认,使反洗钱工作失去可靠的基础。四是现金管理不到位。我国是现金使用大国,特别是在地市级以下地域,现金的提取和使用在现实生活当中基本没有限制。不说居民个人、个体工商户,即便是具有一定规模、财务相对规范的中小企业,仍然普遍存在大量使用现金交易的现象。当前,虽然银行卡得到了广泛的推行,但因办理和使用银行卡环节较多,费用较高,结算工具和手段又比较落后,结算渠道不畅,致使城乡居民现金结算仍居高不下。
三、做好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建议
(一)开展培训,增强反洗钱意识,提高反洗钱人员工作能力。
农村金融机构作为反洗钱的前言阵地,负有预防和控制反洗钱的重要职责。因此,各农村金融机构在健全组织机构和完善内控制度的基础上,要认真开展好反洗钱业务、操作程序和处理实际问题等知识方面的培训,使一线临柜人员熟知有关规定,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反洗钱工作队伍,确保熟练掌握有关反洗钱操作程序,提高反洗钱工作技能。用知识和管理武器捍卫反洗钱这块阵地防线不被攻破。
(二)加强宣传,使反洗钱工作得到社会各界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形成反洗钱统一战线。
要通过广泛的宣传活动,使广大社会公众、有关部门充分了解和支持反洗钱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预防、报告、查处、打击洗钱行为的合力。各级人民银行要积极引导、规范金融机构建立良好的金融环境、金融秩序,遵守严格、规范、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规范,树立金融机构的良好信誉,有效遏制洗钱犯罪行为。
(三)认真落实反洗钱的各项制度,建立考核机制。
在制度执行上金融机构要做到奖罚分明,加大金融机构内部反洗钱工作检查力度,定期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风险与漏洞,对执行制度好的机构和个人给予必要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建立起有效的内部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对违章操作、越权行事的,给予必要的警告或经济处罚,确保反洗钱制度执行的连续性、有效性,真正实现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管理和自我完善。
(四)设立专门的反洗钱岗位,独立承担反洗钱职责。将具有较高素质和较强分析能力的人员充实到反洗钱岗位,直接对柜面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分析和识别,实时监督每一笔支付交易,切实构筑反洗钱的“第一道防线”。
(五)提高工作质量,在充分利用科技手段的基础上,加强对可疑交易的人工甄别。在科学、合理地利用计算机技术的同时,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据实制定人工甄别标准,各金融机构对计算机自动筛选的可疑交易数据要认真进行人工分析、判断和审核,防止过多的“垃圾”数据上报,提高可疑交易报告的质量,增强反洗钱工作的实效。
(作者单位:新邵县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