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办事处:加强大额贷款管理 积极控降集中度风险

点击数: 时间:2016-08-31 来源:益阳办事处

为进一步加强贷款管理,强化风险管理责任意识,防范贷款集中度风险,近日益阳办事处出台指导意见,督促行社加强大额贷款管理。

一是严禁跨区域客户授信。法人行社不得向户籍所在地不在本辖区域范围内的自然人客户授信发放贷款;不得向企业法人注册所在地或公司所在地不在本辖区域范围内的企业法人客户授信发放贷款。

二是合理确定贷款期限。要求行社严格遵循借款人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能力,合理确定贷款期限,不得人为延长或缩短贷款期限。法人客户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含展期,下同)一般不超过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农户、商户、其他自然人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最长不超过三年。

三是严格执行贷款分期偿还制。要求各行社对贷款期限一年以上、贷款金额300万元(含)以上的大额贷款严格执行分期偿还制。根据客户业务经营状况、现金流等与客户签订按季(按月)偿还计划,督促客户如期履约,切实解决大额贷款到期一次性偿还的问题。

四是严控单一客户重复、多次追加授信。要求行社本着“前笔不清,后笔不贷”的原则,严格控制对单一客户重复、多次追加授信,形成贷款“垒大户”的局面,对因业务发展需要、贷款未到期且能如期履行贷款本息偿还计划的“黄金客户”确需追加授信的,必须严格审核、谨慎追加,原则上只追加一次授信,且单户最高授信总额不得超过原授信额度的1.5倍。

五是严禁对三家以上金融机构介入的客户授信。各行社贷款营销要采取错位竞争的方法,积极挖掘新的客户资源,对有三家以上金融机构(小贷公司)介入的客户(社团贷款除外),一律不得授信介入。

六是切实加强大额贷款授信管理。各行社要结合辖内实际,严格控制基层行社发放单户余额500万元以上大额贷款。行社单户余额500万元以上的大额贷款上收到营业部集中授信管理,并加强贷后跟踪管理,防控大额贷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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