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办事处:“躬耕三农”助力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发展

点击数: 时间:2017-05-12 作者:综合科 来源:常德办事处

作为“躬耕三农、服务县域”的农村金融机构,常德市农村商业银行始终坚守市场定位,坚持发展定力,以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为己任,积极创新信贷服务模式,大力优化金融服务方式,有利地促进了现代农业发展。

截至2017年4月末,全市农商银行各项贷款余额314.61亿元,其中涉农贷款余额237.58亿元,涉农贷款占比75.52%。现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类贷款1574笔、余额16.07亿元(其中,支持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112笔、余额8.16亿元,支持的“公司+基地+农户贷款”182笔、余额2.62亿元,支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99笔、余额2.02亿元,支持的家庭农场农场贷款37笔、余额0.24亿元,支持的农业种养大户贷款357笔,余额3.03亿元)。

一、有清晰的服务定位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带动了农村金融需求的发展变化,突出表现为信贷资金需求规模的不断扩大,资金用途逐渐长期化、多元化,依托现有资产(权利)进行抵押融资的愿望强烈。这些变化为农商银行创新发展方式、拓展发展空间、提升服务功能提供了新的载体和目标。农商银行充分认识到了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既是支持、促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的客观需要,也是加快自身发展、拓宽发展空间的内在要求,把支持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发展作为当前和今后信贷工作的主攻方向,已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服务的意见》,印发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办行”制度实施办法》,不断改进了服务方式,加大了支持力度,提升了服务能力。

二、有明确的服务原则

1.坚持突出特色,因地制宜。选择信贷服务的支持重点,对粮棉主产区,从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和综合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入手,大力支持区域新型生产经济主体适度规模经营,提升重要农产品综合保障能力;对特色经济作物和养殖产区,围绕“资源开发”找重点,支持特色资源开发和产品生产、加工产业链。

2.坚持依托产业,整合需求。围绕龙头企业、产业园区等农业产业链核心主体的带动作用,健全优化了“龙头企业+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家庭农场”等农业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针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上信贷需求,探索了支持现代订单农业新模式,完善了“订单+应收账款融资+担保公司”等模式,实现涉农信贷的集约化投放。

3.坚持需求引导,强化管理。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宜统则统、宜分则分”的原则,优化了信贷经营管理与服务。实行贷前调查环节以分为主,贷中审查审批以统为主,贷后管理统分结合,有效发挥系统批量化、标准化处理的优势;把“信用户、信用村、示范社、信用专业大户、信用家庭农场、信用农民合作社”与信用等级评定结合,探索了“联合信用评级”模式。

三、有具体的服务举措

1.创新信贷服务产品。加大了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新力度,推出了“烟农贷”“农机贷”“三权抵押贷”“农村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贫困农户”“家庭农场”等10多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品种,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经营主体的差异化需求,提供个性化的信贷服务方案。对市场前景广阔、经营状况长期良好、资金周转量大的经营主体,可采用信用、联保、抵押、票据、保函等综合手段,满足客户需求。重点开展农户联保、农机具抵押、存货抵押、大额订单质押、涉农直补资金担保等业务,满足规模大、效益好的种粮类的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对经济作物种植类的经营主体,可实行现金流担保、林权抵押等金融产品;对从事畜禽(水产)养殖类的,可尝试畜禽产品抵押、水域滩涂使用权抵押等贷款业务;对产业化程度高的经营主体,可根据其供应链组织形式,开展“公司+农户”“公司+基地+农户”等供应链金融服务,做到抵押方式多元化、服务方式个性化。

2.给予贷款优惠利率。对扶持的经营主体,在充分了解企业信息的基础上,本着市场化原则适当降低贷款利率,切实让利于客户,降低经营主体融资成本。

3.适当延长贷款期限。根据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周期,合理确定贷款期限,满足其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对日常生产经营和购买小型农业机械的,可提供1年以内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支持;对受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农田整理,开展农田水利、农业科技、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从事林木、果业、茶叶及林下经济等生长周期较长的作物种植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

4.合理确定贷款额度。结合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情况、偿付能力、还款来源、信用状况以及担保方式等多种因素,合理确定经营主体贷款的最高授信额度。在最高授信额度和使用期限内,允许经营主体随借随还、循环使用,提高信贷资金使用效率。

5.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推进和普及结算、咨询、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扫码支付等新型金融服务,推介有关生产、销售、储备、技术引进等方面的活动信息,为经营主体提供“一揽子”的综合金融服务。

下一步,全市农商银行将按此次推进会议的精神把信贷投放支持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发展作为我们工作的重点,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和提升服务能力,为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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