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联社发放全省首宗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

点击数: 时间:2014-03-24 作者:谢燕飞 来源:本站原创

     3月20日,汉寿县河家堰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以其流转的292亩养殖水面10年的经营权作抵押,从汉寿联社酉港信用社取得贷款50万元,用于扩大鱼鳖混养规模。这是自《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颁布以来,汉寿联社以《汉寿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为依据,发放的湖南省首例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土地流转规范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序发展。尤其是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汉寿县农村信用社抓住有利时机,以该县出台的《汉寿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为依据,积极尝试开办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为符合准入条件的新型农村经济主体提供融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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