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贷款管理,严防新的不良贷款的产生,防范和化解贷款风险,近日,江永农商银行出台了《江永农商银行关注类贷款管理办法》。据了解,该办法对关注类贷款实行重点关注、管理到位、化解及时、严防迁徙的管理原则,确定支行行长、管贷客户经理和包收责任人为管理责任人。
该办法一是对关注类100万元以上(含)贷款实行欠息代偿制度。关注类100万元以上贷款欠息超过60天的,在欠息的61-65天之内,由现任支行行长、管户客户经理、包收责任人代偿利息偿。二是明确规定代偿责任人责任和义务。该办法规定因欠息被系统自动调入关注类和因逾期被系统调入关注的贷款,责任人和利息代偿人其中任意一人向总行合规风险部书面申请要求依法起诉或处置抵押物的,合规风险部在接到申请后的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收回的贷款本息优先偿还给为此笔贷款代偿了利息的责任人;代偿责任人因不履行代偿义务,导致贷款形成不良的,停职收贷,每月只发生活费1000元,3个月内化解了不良贷款的,恢复职务,超过3个月的,职务不再恢复。三是实行末尾淘汰制。支行行长对关注类贷款管理不力,导致不良贷款余额比年初不降反升的,淘汰不良贷款余额比年初净增最多的2位支行行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