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农商银行:明确六条措施 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点击数: 时间:2020-02-11 作者:马明春、李湘平 来源:吉首农商银行

为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全力降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地方经济发展的影响,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特制定以下六条硬核措施:

做好续贷服务。复工复产企业中有贷款到期的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对原贷款实施展期、无还本续贷、借新还旧等方式进行救济,不压贷、不抽贷、不断贷,保障复工复产企业流动资金充裕。对防疫物资、药品生产、销售企业可视企业产销情况在原有贷款余额的基础上给予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阶段性追加授信,支持企业扩大生产经营。

开通“绿色通道”。对复工复产企业的续贷、增贷需求要提高调查、审批和发放效率,尽可能简化信贷资料、优化审批流程,启动应急容缺机制,在尽职调查的前提下可实行“先审批,后完善”。

实行优惠利率。一是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支持,在财政部门给予50%的贴息支持后,确保企业贷款利率低于1.6%,并协助企业做好贴息申报工作。二是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向该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经该行利率定价委员会审批后可给予同档次贷款利率下浮10%的优惠。三是对该行存量正常类贷款中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经贷款发放行实地调查核实,并报该行利率定价委员会审批后,可视企业受疫情影响严重程度给予原利率基础上至少下浮10%、最低不低于当期相应期限的LPR利率的优惠,该利率下浮可实行阶段性下浮。

提高服务效率。针对因企业复工复产有可能引发的城市生活必需品需求增加的情况,各支行要做好粮油、蔬菜、蛋奶、水果及其他生活必需品购销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信贷支持,保证城市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一是对疫情防控期间的信贷需求要做到即报即批,应放尽放,最长审批时间不超过48小时;二是对年前已审批通过的贷款尽快办理放款手续;三是运用好总行相关信贷产品,做好全方位的贷款营销工作,确保各行业的信贷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实行审慎宽容政策。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相关逾期贷款可不作为逾期记录。对上述三类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向征信系统报送相关信用记录。

摸清贷款底数。各支行必须将“党建共创.金融普惠”行动与贷前调查、贷后检查相结合,对辖内客户进行全面摸底,建立台账,了解本次疫情对客户的影响情况。一是对存量信贷客户进行贷后检查,建立好涉及疫情防控相关领域的已贷款客户台帐;二是对潜在客户进行上门走访及贷前调查,建立好辖内有信贷资金需求客户台帐、涉及疫情防控相关领域重点支持客户台帐。三是按照风险管理部门的要求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要建立风险监测台账,在不抽贷、断贷、压贷前提下做好贷款处置预案。

       下阶段,该行将继续关注疫情防控形势,继续加大金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农业复耕复种及乡村振兴的力度,为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及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