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农信社不良贷款成因及处置措施

点击数: 时间:2014-10-22 作者:梁新斌 来源:本站原创

 

    【摘要】多年来,农村信用社立足三农、服务城乡,有力地支持了当地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发展,其自身也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但由于内外因素的影响,部分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双高”局面长期居高不下,困扰着稳健良性发展,成为组建农商行的“绊脚石”,同时减弱了对县域经济发展的助推功能。本文以祁东县农村信用社为例,对不良贷款成因进行剖析,对不良贷款的处置措施进行探讨。

    祁东县位于衡阳市西南部,湘江中游北部, 是一个传统农业大县,全县总人口为104.96万人,2013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96.52亿元。祁东县农村信用社始建于上世纪五十年代,一九八四年成立了县联社,二○○七年联社统一了法人治理结构。多年来,该社坚持“立足三农、服务城乡”的服务宗旨,有力地支持了当地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发展,自身经营规模也得到了较快发展,但由于内外因素的影响,不良贷款“双高”局面长期居高不下,困扰着稳健良性发展,成为改革发展的“绊脚石”,同时减弱了对县域经济发展的助推功能。

    一、业务概况

    截止2014年6月末,全县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638711万元,各项贷款余额330411万元,其中农业贷款余额261992万元,占贷款总额的79.29%,贷存比为51.73%;五级分类不良贷款占比高。存、贷业务规模居全县7家金融机构之首,同时不良贷款余额、占比居全市之首,已成为制约该社改革发展的“瓶颈”。

    二、成因分析

    (一)缺乏风险监控机制。实际工作中忽视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和第一还款来源的评估,在对借款人的资信程度及偿债能力的分析方面,要么过分倚重第二还款来源(如抵质押物),要么因农村抵押条件有限的原因,忽视第二还款来源而发放信用贷款。该社2008年才实现信贷管理系统联网,此前对多头贷款缺乏有效的监控,贷款已存在潜在风险时,难以识别,以至于没能及时采取果断措施。贷款已明显出现问题,却因没有快速识别,疏于催收、资产保全或采取有效措施清收,造成不良贷款递增。该社现有的不良贷款中,部分贷款的资产保全效力基本丧失,仅有***笔不良贷款实现了有效保全,占总笔数的*.*%。

    (二) “三查”制度未切实履行。在贷前调查阶段,获得的借款人信息不完全,贷款项目评估质量不高。部分信贷员缺乏必要的信用评估、财务分析知识和经验,发放贷款时履责意识不强而发放调查不充分、信贷资料有缺陷、抵押物变现力差、不足值的贷款。在贷款的审批阶段,未严格把握贷款审批条件,一些贷款集中程度过高,过分集中于某一借款人,某一行业、某一种类贷款,致使贷款风险相对集中。贷款发放后信贷管理人员对日常监督管理不力,存在“重放轻管理”的现象;少数信用社由于人手较少,加之责任意识淡化,没有按规定开展贷后检查等。经统计,该社**%以上的不良贷款在形成前贷后检查工作没有履责到位。

    (三)风险意识不强。片面追求信贷指标完成情况,未重点考虑辖区经济情况和人员素质。为完成信贷任务,有的基层信用社放松信贷条件,“白猫黑猫一起抓”,放松了对客户准入的把关,支持了一些风险企业和风险项目,也助长了“抓大放小,垒大户”的倾向。还有就是对已出现风险的贷款采取措施不当,采用消极办法,一味的“放水养鱼”和“借新还旧”,自欺欺人,表面上不良贷款得到了处置,实际贷款质量并未好转或加剧恶化。如此的信贷现状,必然孕育更高的信贷风险。

    (四)历史包袱沉重。从祁东联社来看,一是 农村“两会”并入贷款直接形成不良,“两会”并存时期与信用社激列竞争,贷款门槛较低,撤销 “两会”并入农信社的贷款基本为不良贷款。二是原城市信用社并入贷款责任不清,相关借据责任人栏基本为“集体”,清收陷入停滞状态。三是地方债务形成不良,县“乡、村、组”三级财政及行政事业单位在信用社历年形成的的贷款,现既不能还本,又不能结息。四是部分企业借兼并、重组、改制、破产之名逃废、悬空农村信用社债权。五是原代办站撤销遗留贷款形成不良,当年村级代办员所放贷款涵盖全县各个村组,代办站撤销后,相关贷款几经核销,但力度有限。

    (五)自然灾害造及经营不善造成贷款违约。

    1、农信社的主要服务对象是“三农”,农业本来就是弱势产业,农民是弱势群体,抗风险能力弱,且涉农贷款多是信用贷款,缺乏担保,一旦农业受灾、农作物减产或产品销售受阻,将直接导致农民减收,还贷能力减弱,农业的自然风险及市场风险也就直接转嫁至农村信用社。1996年洪水灾害和2008年的冰灾等,该县农作物、房屋等遭受了巨大的损失,信用社当年投放的贷款中现有***万元不能按期收回。

    2、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和国家政策影响,一些企业经营不善造成贷款不能按时回笼,祁东联社发放的矿产资源、房地产类别的企业贷款已有***万元形成不良。如祁东县顺达矿业公司借款***万元,受现行经济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短时间内收回难度大。

    (六)信用环境不佳。一是少数国家公职人员信用观念淡薄,在农村信用社的自欠、担保贷款形成不良,这些贷款虽经信用社多次催收,县委、县政府也积极出台措施支持,但收效甚微,祁东联社至今尚有***万元相关贷款未按期收回。二是社会信用程度低。一些贷款户恶意拖欠信用社贷款,借不思还,对贷款催收置若罔闻,有的虽然认账但不还钱,还一些小额欠贷户攀比大额欠贷户,不但不积极偿还贷款,还相互通气,相互攀比。信用社虽大力开展法律清收,但很大一部分难以执行到位,如为了确保诉讼时效不丧失,对某些外出务工人员、居无定所和无执行能力的贷款户进行诉讼属迫不得已,往往是赢了官司输了钱。该社现有历年胜诉而未执行案件***起,金额***万元。

    (七)责任追究不力。祁东联社不良贷款的原发放日期为九十年代中期至最近几年,形成的时间跨度大,涉及责任人名,员工的思想观念较为陈旧,联社虽然出台了不良贷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但现实中追责工作压力大,责任追究实施力度不强,少数人怀有“法不责众”的心态,影响了清收处置工作成效。

    三、处置措施

    不良贷款既给农村信用社带来了潜在的损失,同时也占用了贷款规模,妨碍了业务发展,不利于经营效益的提高。所以农村信用社在采取措施防范不良的同时,也要下功夫化解原有的沉淀贷款,以达到“前清后不增”、彻底盘活信贷资产的目的。

    (一)努力提高信贷人员的素质。提高人员素质是提升农村信用社经营效益,防范贷款风险和做好信贷工作的根本保证。一是应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和职业道德教育,努力提高信贷人员的政治素养和职业素养,增强其防腐拒变的免疫力和恪尽职守的履职度。二是强化信贷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培训,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使全体信贷人员从严、从细、全面掌握信贷业务操作技能,提高信贷管理水平。三是建立长效的信贷培训机制,根据新时期信贷工作要求制定培训计划,让信贷人员有针对性的“充电”,以适应不断变化的信贷工作需求。四是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对信贷员实行定期考核,对考核业绩较差的,调离信贷岗位,以增强信贷人员的危机感、紧迫感、责任感、事业感。从而调动和激发全体信贷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打造一支业务精、政治强、作风硬、纪律严的高素质客户经理队伍。

    (二)以科学发展观指导业务开展。各级管理部门应以风险可控为前提,结合实际情况下达和执行信贷任务指标。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行动上,从实际出发,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以风险可控为前提,制定和执行信贷计划。

    (三)严格落实贷款“三查”制度。一是贷前调查是防范贷款风险的重要关口,信贷人员要尽职尽责做好贷前调查,按贷款操作程序,严格审查贷款必备资料信息,确保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要深入调查企业的资产、效益和信誉,调查企业产品产供销及发展前景,查阅企业的账薄、凭证,核实相关数据,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及管理等各种情况,通过大量的数据资料进行综合的分析研究,形成客观、公正、有决策价值的结论。二是贷款管理部门和审查审批人员要认真做好贷款调查的审核审批工作,对效益不佳、前景不明的企业或项目坚决否决。三是贷后检查作为风险控制的重点环节,信贷人员要深入企业监控其经济活动和库存及资金流向、认真分析其贷款风险变化情况,随时把握企业生产经营变化情况。四是要加强内部审计稽核和贷款风险预警,及时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以化解贷款风险。

    (四)以责任追究推动清收处置。在全面落实不良贷款责任认定的基础上,以责任追究推动清收处置工作,以责任追究起到教育警示作用。建议不良贷款追责工作坚持“前宽后严、清处结合、分阶段实施”的原则,按自主清收、在岗清收、离岗清收、“三停”清收(停薪、停职、停岗)、移送司法清收等阶段开展清收处置工作,并明确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和责任追究细则。联社对不良贷款实施责任追究的信心和决心不能动摇,要通过责任认定让责任人自己“照镜子”,要让责任人逐笔分析不良成因而“正衣冠”,要让责任人认清国家反腐反贪大势、行业管理政策来势和本社经营管理面临的严峻形势,在思想上“洗洗澡”,对为一己私利而不顾职业道德约束做出有损农信社利益的事,就要通过“砸饭碗、交司法、进监子”来“治治病”。

    (五)拓宽清收处置的新思路新方法。联社应出台内部管理办法、考核办法,形成方案制定、计划实施、督办进展、反馈落实、激励考核的一整套管理机制,调动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凝聚工作合力;加强汇报沟通,继续争取地方政府和司法部门的支持,积极开展行政强制清收和依法清收;积极创新清收模式,积极推广打包拍卖、托管清收、竞标清收、悬赏清收等市场化、商业化处置手段。此外,应当加强与调离及离、退休人员的沟通,多了解相关贷款情况;也可以请求他们协同清收处置不良贷款,并给予一定的劳务费用。

    (六)提高已胜诉案件的执行力度。不良贷款形成后,信用社在自行催收未果后,要在法定期限即诉讼时效期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通过诉讼方式清收不良贷款成功的关键要取决于财产保全工作的成效,一旦保全成功,诉讼案件便可以通过调解方式结案,全额或部分收回贷款,最大限度保全资产,尽可能避免或减少损失。农信社在采取法律行动前必须对借款人及相关债务人的资产情况摸清楚,以便在庭外和解失败后,及时要求法庭采取保全行动,否则可能因没有可供可执行的财产而达不到采取法律行动的效果。要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联系,提高执行力度。通过依法起诉强制清收,达到起诉一户、震慑一批、带动一片的效果,防止“赢了官司输了钱”。

    (七)争取当地党政进一步支持。根据省联社关于产权改革的工作规划,县级联社应抓住改革契机,争取政府进一步支持不良贷款的清收处置工作。一是请求加大支持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力度。组织发动全县各乡镇、村支两委协助信用社清收,并纳入乡镇目标考核;进一步加大对国家公职人员所欠不良贷款的清收力度;牵头组织“公、检、法”参与打击恶意拖欠、逃废农村信用社贷款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彻底整治信用环境。二是请求出台扶持政策,帮助化解涉政不良贷款。主要为以现金方式买断不良贷款或以优质土地置换不良贷款。

    (八) 加大核销力度。加大拨备提取力度,对符合呆账核销条件的不良贷款,能核尽核,加快呆账的核销处置,降低不良贷款占比和绝对额,以腾出信贷空间。在加强呆账核销的同时,要保证“账销案存”,继续保持催收的力度和态势,以维护债权。

 

                           (作者系祁东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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