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审视与多维求解

点击数: 时间:2014-07-17 作者:汤武 来源:本站原创

一、引言

    在实体经济进入紧缩期,银行信贷规模收缩和资金使用成本不断推高、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进一步加剧的背景下,笔者对长株潭城市群108家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中小企业发展与融资情况进行再调查,使得对一个已有的结论形成了更加坚定的认识,那就是:中小企业是促进经济增长、创造就业机会、增加财政收入、繁荣市场的重要推动力量,在长株潭城市群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笔者也深切感受到,资金短缺、融资难已成为中小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最大障碍。在被调查的这108家中小企业中,由于资金匮乏,66.8%影响了规模扩大,49.9%影响了技术设备升级,56.6%放弃了新产品研制开发,48.9%放弃了新的生产经营项目,50.1%放弃了新市场拓展,甚至还有11.1%处于破产边缘。

    基于以上认识与感受,笔者带着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撰写此文,揭示长株潭城市群中小企业发展势头强劲显示出生命活力、经济效益良好拓展了就业空间的现状,同时反映出中小企业内源融资依赖严重效率偏低、外源融资体制不畅门槛偏高等问题。并呼吁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与融资老大难问题,相关部门必须要有全新的、多维度的思考:从信用与信息维度思考推动中小企业信用增进;从政府与市场维度思考完善中小企业支持体系;从制度与机制维度思考防化中小企业信贷风险;从银行与企业维度思考推动创新合作实现共赢。

二、中小企业发展实证考察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一支重要力量。近年来,长株潭城市群政府相关部门积极推动中小企业“转方式、调结构”,强化宏观指导和协调服务,优化运行环境和发展环境,中小企业总量不断扩大,经济效益稳步提高,有力推动了长株潭城市群经济健康、持续、快速增长。

    (一)发展势头强劲显示生命活力

    近年来,长株潭城市群中小企业呈现快速发展的势头,企业的规模越做越大,大户不断涌现,尤其是以法人企业形式出现的有限责任公司迅速发展。据2012年底数据显示:长沙、株洲、湘潭市分别有规模以上中小企业2240、1208、847家。据了解,长株潭城市群预计在未来5-8年内,还将培育200家收入过10亿元、350家收入过5亿元、1500家收入过1亿元、1000家收入过5000万元的中小企业。这些企业几乎涵盖了长株潭城市群40多个工业行业,工业总产值排在前五位的行业大类分别是: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汽车制造业,他们不仅在吸纳就业,活跃市场,促进技术创新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而且对制度创新、体制改革所发挥的推动作用和示范效应也不可低估。由于顺从于国家宏观政策导向和依附于区域环境适宜土壤,这些中小企业逐渐形成长株潭城市群经济中最具有活力和生命力的一个个星星亮点,正在引领长株潭城市群经济改革的市场化方向,逐步成为长株潭城市群宏观经济增长的主导因素。

    (二)经济效益良好拓展就业空间

    长株潭城市群中小企业取得飞跃发展,创造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这些中小企业增加附加值在规模工业中的比重均达75%左右,为长株潭城市群创造了60%左右的GDP、70%左右的财政收入和90%左右的就业岗位。从数据可以看出,中小企业不但对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率相当高,而且在安置就业方面也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过去几年长株潭城市群国有经济从业人员大幅减少、下岗分流的情况下,在当前大学毕业生安排就业以及农民工进城务工的洪流中,这些中小企业始终发挥着蓄水池和稳定器的功能。他们为提供大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新增人员就业和承接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了广阔的就业空间,为保持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增长实现长株潭城市群科学跨越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中小企业融资窘境分析

    长株潭城市群中小企业经过初期快速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地位和作用已得到社会各层面的高度关注,但融资窘境日渐显露,主要在于两个方面:

    (一)内源性融资依赖严重效率偏低

    内源性融资是企业不断将自身的留存收入和折旧转化为投资的过程,也是企业挖掘内部资金潜力,提高内部资金使用效率的过程。据国际金融组织(IFC)的调查报告显示:私营企业在创业阶段几乎完全依靠自筹资金,90%以上的初始资金都是由主要的业主、创业团队成员及家庭提供的。在创业之后,追加扩张投资时,私营企业几乎完全依靠内部渠道。从目前来看,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动力支持还难以摆脱内源性融资渠道。调查显示,长株潭城市群由于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自身总量不大,科技含量不高,资产划分不规范,财务管理不完善,经营效益不稳定,还款来源难保证,银行不愿意提供信贷支持;有的中小企业甚至践踏道德不讲信誉,逃废银行债务,受到银行的联合制裁。总之,治理结构不完善,信息透明度不强,信用等级不高,同时经济行为缺乏刚性约束致使中小企业信用机制弱化,由“失信”甚至走向“无信”是中小企业难以寻求信贷支持仍然严重依赖于效率低下的内源性融资渠道的重要因素。综合长株潭城市群108家中小企业数据反映,64.9%的资金来自内源融资。我国经济步入成本不断提高的发展阶段,中小微工业企业生产成本高涨是大势所趋,经营成本增加导致企业利润减少,用于再投资的资金没有占到税后利润的合理比例,使中小企业内部融资能力不足,很难依靠自身的积累扩大再生产。

    (二)外源性融资体制不畅门槛偏高

    企业在完成资本积累初始阶段,进入追求技术进步与资本密集时期,更需要的是外源性融资(这里主要指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接应。然而,由于投融资体制和银行改革相对滞后等因素,长株潭城市群中小企业外源性融资也不尽人意。

    间接融资方面:体制不畅,份额较小。在中小企业快速发展急需信贷支持而国有大型企业信贷支持欲望并不强烈的现实下,银行信贷资金理应向中小企业倾斜,然而,由于绝大多数中小企业缺乏合格的抵押品、财务信息不健全,以及众所周知的现行投融资体制和银行改革相应滞后等因素,造成了投资供求的不对称性,使大量资金流向国有部门形成信贷比例倒挂。调查显示:长株潭城市群60%信贷资金流向了产出份额只占40%的大型企业,产出份额占60%以上的中小企业只获得40%的信贷资金,信贷资金供给与产出份额的变动明显不对称。雪上加霜的是银行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还有着较高幅度的增长,再加上在担保、抵押、登记、评级等中介服务体系不完善的情况下办理繁多手续,也使得中小企业贷款成本增加而信心降低。贷款利率市场化,又将是悬在中小企业头上的一把双刃剑。不得不说,中小企业融资风险大和融资成本高已经构成了一个恶性循环。中小企业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较大,根据风险和收益对等的原则,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的机构要求的报酬率也相应就高,使得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高,而融资成本高加大了中小企业还本付息的难度,增加其财务风险。

    直接融资方面:门槛偏高,渠道梗阻。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上市,必须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连续三年盈利,且上市公司的流通股本应在5000万元以上的条件。目前长株潭城市群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经营规模较小,产业层次较低,难以达到上市条件,再加上“额度管理”的股票发行机制,绝大部分中小企业分不到一杯羹。迄今,长株潭城市群上市公司仅50家;作为直接融资的另一种形式,债券融资,《公司法》规定的条件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6000万元。审批制度中还隐含着政府以国家名义保证发债企业有还本付息能力的信息,使企业债券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国债的延伸。可想而知,一般中小企业是难享其“盛宴”了。

四、中小企业发展与融资多维思考

    其实,中小企业发展与融资问题,属于世界性疑难杂症。不少专家致力研究并提出过很多诊断良方,但无奈顽疾难愈。笔者不是专家,但作为有着强烈社会责任心的观察者,出于对中国未来经济形势的一种冷静分析,出于对中小企业发展以及金融业自身壮大的热切期盼,从多维度的视角进行思考并提出若干建议,或许亦能为相关者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 

    (一)从信用与信息维度思考:推动中小企业信用增进

    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平台,是建设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基础。要依托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网络实现企业基本信息、财务信息、经营信息等的采集,建立与企业银行账户开立、部门年审联动的信息征集制度。要建立内容比较完整、数据质量较高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开发功能较为完善的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为综合运用各种政策资源、落实各项服务举措、集聚各方力量,共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在现有基础上,要增加企业纳税、公共事业收费等信息,整合企业环保、信用评级、行政处罚、法院判决等部门信息,征集中小企业贷款、债务清欠、银保合作等金融机构信息。同时,要进一步健全中小企业信用评价机制,这是推动中小企业信用增进的保障。建立一套比较完整的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把握金融内、外部评级有机结合,真实反映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科学确定其信用等级,达到信用快速识别与有效传导,促进银行和评级公司互信与合作;并且推动未与银行发生信贷关系的中小企业进行外部评级,对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进行筛选推荐,引导金融机构对企业资信外部评级结果的认同、查询和使用,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依托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有效识别中小企业信用状况,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信用评价、信用担保、政策支持等相应措施,实现中小企业信用增进从而提高银行贷款积极性。

    (二)从政府与市场维度思考:完善中小企业支持体系

    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提供中小企业多方支持。一方面,政府要成立统一的行政机构,主要是执行法律和政策,协调政府部门与中小企业的关系,并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种指导、咨询服务。长株潭目前各自成立了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局,应建立一个统一的中小企业信息数据库,可以先从区域做起,然后形成一个全国的信息共享平台,这样可以降低银行对中小企业审查的成本,对中小企业的不道德行为形成很强的震慑力。同时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局还应该担负起提出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指导中小企业创业与发展、组织中小企业对外合作及技术交流、促进和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任务。可根据自身具有的获取大量宏观市场信息的优越性,向技术市场公布一定时期内有关适合中小企业采用的技术成果的研究应用动态、供求状况、预期收益率,引导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目标、对象和行为。另一方面,政府要鼓励创立适合市场化需求的技术经营机构,较好地改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环境。从发达国家经验看,技术经营机构一般没有自己的研究人员和研究设备,它们往往根据市场需求先立项,然后委托科研单位进行研究,靠出卖研究成果服务于中小企业并从中获得自身持续发展的利益。如果中小企业需要完整的配套技术,技术经营机构可以将一个较大的成套项目,分给若干科研机构分别完成,再集中起来配套出售以满足中小企业的需要,技术经营等各个方面的技术中介机构的发展可极大地加速企业与研究开发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不断研发创新适合市场需要的新产品,持续保持中小企业旺盛的生命力。

    (三)从制度与机制维度思考:防化中小企业信贷风险

    我国《商业银行法》第36条规定,商业银行原则上实行担保贷款。体制上,长株潭均建立了多种信用担保机构,而大多数中小企业还是难以找到适当的担保人,问题就出在制度与机制的方面了。进行一整套科学合理的制度安排是必要的:建立和完善担保机构的准入制度、资金资助制度、信用评估和风险控制制度、行业协调和自律制度等。在上述制度下,还必须建立相应的机制发挥作用:设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应用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方面向银行贷款提供有效担保;规范担保公司管理,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和防范水平,促进其稳健经营和发展;各商业银行根据评级报告遴选合作对象,确定担保放大倍数、风险保证金比例;各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补贴在同等条件下向高信用等级的担保公司倾斜。除此之外,建立并强化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尤为重要。从制度上创造对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需求,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财政贴息、税收减免、政策性资金安排、项目审批等方面加大信用产品的应用,强化信用奖惩手段,对守信企业采取多方面的激励措施,引导金融机构给予提高授信额度、降低贷款利率等优惠措施,对失信企业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实施信贷、行政、法律等联合惩戒,使守信者得到激励、失信者付出代价,有效防化中小企业信贷风险。 

    (四)从银行与企业维度思考:推动创新实现合作共赢

    在大力发展区域性、地方性的中小商业银行及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中小金融机构、改善银行间接融资方式的同时,建议加快培育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公司等多种市场主体及发展中小企业投资公司等中小企业的股权融资机构,逐步建立一个较为完善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目前与之更为重要和迫切的是,如何引导这些现有的金融机构不断开展金融服务方式和产品创新。“中小企业信贷工厂”等服务模式推出后,要采取工厂化、标准化及专业化操作,完善和细化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信贷管理制度,建立适应中小微企业特点的信用评估、授信及贷款审批制度;在金融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区别对待大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的放贷标准,降低准入门槛,提高审批效率;根据不同中小企业的特点设计更多的信贷产品,提供动产、仓单、库存原料、应收账款质押、出口退税账户及法人代表或股东个人资产抵押贷款、法人账户透支贷款等多个信贷新品种,甚至采取收购、兼并专项贷款等等,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融资服务。同时银行针对企业不同生命周期、不同行业的特点,从产品导向型向客户需求型转变,创新金融产品,譬如:提供结算、票据贴现、信息咨询、投资理财等服务。对于企业而言,必须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理念,建立比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完善企业财务制度,规范会计帐务和报表,树立正确的筹资理念,培育良好的信誉环境,向银行和社会披露真实信息。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确定发展战略和目标,加大科技投入,推动技术进步,力提升产品质量,提高市场竞争力。实现企业增值与持续发展为准则,在企业自身价值得以认可,各方利益得以保证,股东与债权人的信心得以确立的基础上,融资才不是问题,合作共赢才有希望。

 (作者单位:人民银行株洲中心支行、株洲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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