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防范存款“失踪”五大招

点击数: 时间:2015-12-28 作者:王娇艳 来源:慈利联社

今年,多家电视台、网络报道了多个地区、多家银行客户的离奇“存款失踪案”,每起均涉及数十名受害者,最高金额达千万元,并且部分受害者是在听说“存款失踪”并去银行查账后才发现自己也未能幸免。从作案到案发,这其中的时间长达一年甚至更久。

“存款失踪案”虽然在多个省份发生,案件过程却如“复制粘贴”般雷同,并存在诸多疑点:一是储户经熟人介绍办理了银行“高利息”的存款业务;二是在“银行员工”的全程陪同下,储户本人在银行柜台办理了开户、存款业务,并且开通了网上银行及转账功能;三是失踪存款均为一年期及以上的定期存款,介绍人承诺的利息大幅高于银行同档次存款利率;四是储户均在与介绍人约定的日期(一般为存款后一个星期左右)收到了高额利息,与银行整存整取业务到期支取本息的规定相悖;五是储户均受到介绍人的嘱咐“一定要在存款到期之后再到银行查询或者支取存款,否则将要退回高额利息”;六是银行签发的U盾在“储户无意、介绍人有心”之时让犯罪团伙调包,巨额存款通过网上银行顺利转出。

作案流程环环相扣,犯罪团伙步步为营,储户存款如瓮中之鳖、任人刀俎鱼肉。大多数网民认为“钱在银行、卡在身上”,存款莫名失踪,银行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客户追讨、公众置疑蜂拥而至,案发银行承受着巨大的声誉风险,严重影响了业务的稳健发展。以此为鉴,银行的确要多措并举、严格把关,避免存款“离奇失踪”。

一是知识宣传要“跟得上”。近年来,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案件有愈演愈烈之势,高利息、幸运中奖、“以财消灾”等幌子诱使储户上当受骗。银行要加强金融知识及政策的普及,如利率市场化、账户管理、反洗钱等基础知识要广泛宣传,提高储户的金融常识,认识到“天上不会掉馅饼”“高收益必然伴随着高风险”。要培养客户良好的金融消费习惯,通过柜面引导、温馨提示等方式教导客户妥善保管好存款凭证、账户密码、电话号码等信息,不要随意接入公共无线网络、点击网络弹出窗口等,不要轻信陌生人、陌生电话和短信,有疑问应该咨询银行工作人员或拨打正确的客服热线。

二是风险防控要“抓得严”。在进一步加强账户实名制管理的同时,随着银行业电子化进程和新业务开展的速度加快,内控制度建设和风险防控手段也要同步更新。比如,客户手机号码等重要资料要作为硬性要求进行完善,提醒客户保持畅通,并经常发送金融知识或账户异动信息;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客户能够自助点对点即时对账和定期对账;对自助办理大额定期未到期提前支取等异常交易要能够预警并人工进行授权处理;业务办理后及时进行回访和打分评价等等。做实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畅通客户投诉渠道,提升投诉和突发事件的处理水平,防止风险扩大导致损失加巨。

三是资金动向要“盯得紧”。大额资金的汇划,客户经理要随时掌握情况,并及时与客户进行对接。如:某银行安装的POS机一周之内没有银行流水,客户经理会上门征求意见和建议,并承诺及时改善;若客户进行了大额转账,客户经理得知情况后会马上电话联系。如果工作能够细化至此,对犯罪分子和存款人的账户资金实施有效跟踪,上述存款失踪案件也许能够幸免,或者及时报案,所以说,加强与客户的沟通交流,了解客户资金动向非常重要。要加强客户业务数据的智能分析水平,以确保客户资金正常流动、安全使用,同时也能避免存款的流失。

四是员工素质要“过得硬”。要定期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做到警钟长鸣、利剑高悬,让员工认识到“保证客户资金安全是银行的服务底限,是员工的基本职责”,对思想上动摇、行动上有异常苗头的对象,做到早发现、早关注、早处置,将案件风险扼杀在萌芽之中,切忌因过度容忍而酿成大案。在银行业竞争白热化的今天,只有过硬的职业素养才能做好服务、树立品牌、赢得民心。

五是行业形象要“树得正”。据了解,部分银行的确存在“高息揽储”行为,让储户轻易相信银行果真有高利息的存款业务,这给犯罪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再者,存单变保单、收费欠透明等现象,使得公众对银行整个行业的信任陷入危机。基于这些现实问题,银行机构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和行业自律规定拓展业务,公平合法的开展竞争;要加强信息披露,规范服务,有效处置客户诉求,树正行业形象,公众与银行相互信任形成良好互动。

“维护客户资金安全就是维护银行声誉”,银行要内强管理、外塑形象,构筑严密的风险防控体系;引导储户掌握金融知识、提高安全意识,按照正常程序进行金融消费,双方携手营造健康的金融经营和消费环境,让储户有安全感、放心存,将存款揽进守好,把业务发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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